收到一封恐嚇信 不知可以提告恐嚇罪嗎?


圖片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my/show_icon?show=AB05256504
寄件者:布拉國 ( 初學者 5 級 )日 期:2011-10-14 01:25:40主 旨:你惹不起我們的我們班的 你惹不起的

敢不敢出來?他最近會上台北 你要不要跟上?

要的話 名子 車牌拿來

不是很厲害 朋友很多?出來阿 看你那些朋友能替你做洨?

莫名奇妙來了這一封不認識充滿威嚇的人

還要我報出名字和車牌

哪來的車牌 我才高中生

還有要我出來單挑的意味

話中充滿粗俗

請問根據以上這幾點能否提告他?

回答 (21)

2011-10-14 11:08 pm
✔ 最佳答案
帶種寄給我,我最近,蠻缺沙袋的

2011-10-14 14:13:43 補充:
SORRY 我嗆了

我請他們上來台北 我出車錢

2011-10-14 14:13:57 補充:
住院的錢可能要他們自己出

2011-10-14 14:56:35 補充:
不用跟他一般見識 ^^

小孩子霸了

我幫她出車錢 他們會來嗎

我好期待喔 ^^

希望到時候他們都可以去醫院的地下二樓

2011-10-14 15:08:47 補充:
妳就多原諒他,他持有 精神的重大傷病卡,

目前只是,多原諒他,

他只是遲早會被打死在路上就別太擔心了

2011-10-15 10:01:37 補充:
小魯 不用爭吵了 我跟他嗆名地方 他又不敢來 ^^

2011-10-15 10:02:29 補充:
原味 知道 汐止 國泰醫院 離車站很近

^^

方便讓原味 送她去急診室


感謝眾多好友 愛護 那個 那個 笨布丁 ^^

2011-10-15 10:04:59 補充:
寄件者:布拉國 ( 初學者 5 級 )
日 期:2011-10-14 17:25:06
主 旨:Re: 狗狗 看就知道你沒混 殺小時代了


狗狗 看就知道你沒混 殺小時代了


還在定輸贏? 現在大家都玩ㄍㄟ了 跟狗一樣 誰管你輸贏?



跟他嗆明地方 地點 他卻回我這個?

感覺很可笑

2011-10-15 10:05:56 補充:
相信 我應該不用好聲好氣的跟他說話了吧 ^^

2011-10-17 08:26:06 補充:
我不會嗆他,我只跟他說明地點^^

他不來,多說無益

對吧 ^^


帶幾個人不是重點,重點在於,給他依個教訓比較實在

免的社會小孩品格下降 真是不太好

2011-10-17 10:37:20 補充:
那種人,心態若不改,社未上必定會先被淘汰
2014-08-12 6:32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
2011-10-16 6:32 pm
哀 知識+就是有一堆這種的吧!
其實可以告
但大部分都會以和解收場
2011-10-16 7:30 am
之前也有人寫信嗆我
然後我回信跟他"勸導"之後他就乖乖跟我道歉了= v =








ps.
我倒是很喜歡看這種恐嚇信哪.....生活會增添不少樂趣
只可惜現在沒人想寄給我了@@

2011-10-15 23:33:51 補充: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041205682

補一下網址.那個回答者的回答還不錯
或許能給你一點幫助
2011-10-15 7:54 pm
To 陣則 魯

你扁他之後換你犯法了,小孩子本來就不懂事,你不應該責怪他,而你產生想扁人的想法時你也是不懂事。

所謂的不懂事是甚麼意思,這個有思考的價值,你可以自己想想看。

然後因為要讓我們(我自己也是喔)懂事,前輩們就會給我們一些「教導」,這些教導有時候我們會覺得不合理,但等我們年齡更大時就能體會到當時這些教導的意義了。
2011-10-15 6:24 am
布丁....回信給他說 帶15個人夠不夠? 如果不夠 我會視情況增加人數 但是不超過30

另外麻煩他把武器限制 規則 最高傷亡人數等資料列出來 不然警察來問 我就糗大了

2011-10-15 11:48:35 補充:
可是我真的好想把他約出來痛扁一頓喔........那種死小鬼就是欠打

2011-10-15 15:37:34 補充:
恩 大大說的很對....不過小弟還是相信身教比較有用^^ 既然放話要打人 就要體驗一下失敗的後果....不是嗎? 雖然說小弟的做法有一點......嘿嘿(迷之音:你嘿嘿什麼阿-.-)
2011-10-15 12:54 am
請參考http://yveslin0816.blogspot.com/2007/12/blog-post.html
造成當事人心生畏懼
檢察官認定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致生危害於安全者,係指受惡之通知者,因受恐嚇,產生安全上之危險與實害。若恐嚇之結果,被害人心理未產生任何不安,顯見其安全未生危害,就難成立本罪。
感覺像挑釁
應該提出挑釁罪
2011-10-15 12:54 am
這個人可能是資源班的= =

放心啦 布丁人那麼好 這個人八成是神經病 別理他~

2011-10-14 16:57:01 補充:
插個題外話 布丁比我大耶XD

2011-10-14 17:10:28 補充:
啊呀 不會啦~ 我只會地理和文科而已=3=

其他爛爆= =

而且布丁的擅長領域好讓人羨慕XD

2011-10-14 17:15:38 補充:
掰掰: ) .

2011-10-14 17:48:35 補充:
對呀 就星座血型:紫微斗數 地球科學:地理嗎XD

不過我很羨慕擅長領域是數學的人=3=

超羨慕數學很好的人

不過感覺生物很好的人也滿厲害的0.0
嗚 我好怕喔~不過看了星澤收到這樣多恐嚇信 現在也安然無恙 鬆了口氣(踹

就為了點小事要跟我單挑QWQ

我只是平凡高中生少女欸...(踹

2011-10-14 17:04:40 補充:
我該慚愧了QQ

秋櫻這樣聰明 都年紀比我小(受挫折

唉~我覺得我在知識圈裏面顯得我愈來愈笨了

星澤也年紀比我小 但是也比我聰明多了

2011-10-14 17:12:57 補充:
我都沒擅長領域啦ˊˋ

我回答都很爛 沒什麼實力

不多說了 我要先回家ˊˋ

2011-10-14 19:16:07 補充:
嘻嘻

謝謝你們這些好友喔^^

我其實也沒很在意啦~(來亂的

我也很佩服那些數學很好的人呢QQ

我啊 只有國文能看而已 其他科都一蹋糊塗

2011-10-14 19:29:57 補充:
嗚 火藥味好重喔~

沒這樣誇張啦 大概只是小鬼頭所以喜歡嗆人?

2011-10-14 19:46:17 補充:
說得太好了 感動莫名(踹

摁摁 沒錯 聰明人就是要走法律邊緣(踹飛

2011-10-15 10:06:51 補充:
ㄎㄎ

好像被嗆的是Sweet 寶寶呢

反應比我激動許多

小萌說的對 冷靜點吧

找個人把他棄屍掩埋就好(大誤

2011-10-16 09:31:33 補充:
奧金

多謝囉^^

他回答還不錯

可惜來我這回答的都是來亂的(踹

2011-10-16 10:38:48 補充:
感謝小凱來捧場喔^^

其實我也沒真要告 只是來亂的(踹
2011-10-14 9:36 pm
啊! 驚驚 恐嚇信阿~
2011-10-14 9:11 pm
Σ( ° △ °|||)︴ 威嚇信!?

其實我以前還是研究生時,就一直收到說要殺我的信

現在想起來,還真是一個很特別的回憶 ╮(╯▽╰)╭

2011-10-14 17:30:00 補充:
當我的星座血型成為前兩大領域時

我就可以和秋櫻相對了~~

2011-10-14 17:55:39 補充:


天文對地理

星座對紫微

才對 = w =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47: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014000016KK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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