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Stella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對於 Stella 網友提到令兄的情況,在發表意見前在下有些疑問想請你補充一下,好嗎?
你提到令兄大半年前戶口中仍有約二十萬的存款,請問這些存款如今可安在?還是早已用盡?
其次令兄同時借有銀行貸款約二十五萬,請問這些貸款還款情況如何,還了多少尚欠多少未還呢?
第三令兄月入一萬,卻每月耗費五六萬?如屬實則其收入必然無法應付支出和還款,那請問他是從存款中補貼,還是花光信貸呢?還是兩者皆早已用盡更兼無力還債,致債權人追上門呢?
如能提供上述資料則對了解令兄的問題較有幫助!當然如不方便透露也未嘗不可,其他問題的意見如下!
1,户口有錢,而又去借錢亂洗,解釋唔到用係邊度,會否被告欺騙?
答:理論上不會!老實說,銀行財務公司祇會在客戶有錢,財政穩健時才願意提供借貸,故令兄銀行有存款而仍然舉債,半點問題都沒有!相反如客戶表明財困,你看能輕易向銀行借二十多萬嗎?
即等同在商場上,不少大企業持有大量現金,但發展新業務計劃是通常仍會向銀行融資以作發展!
至於錢用於何處,則基本上難以證明!要花幾十萬,縱使不賭博也可以在短時間花光,要賺得和積存才是困難,花錢有何難度?
至於會否被視為詐騙,則主要視乎令兄向銀行貸款當日的財政狀況而定!
假設他當日仍手持大額存款,但仍向銀行借貸而銀行又願意借,那絕無被控欺詐的理由和機會!因銀行是評估過令兄的情況才批出貸款,甚或是銀行主動預先批核並邀請令兄借款一用也未定!那祇要令兄當日借貸時無隱瞞自身經濟困難(如債務纏身等),亦無作任何虛假陳述去誤導銀行批出貸款,則不會符合欺詐的指控!
那你擔心的那個錢的去向的問題,則其實祇能依書直說!即是祇要令兄並非將所有資產轉移,並申請破產避債就可以了!
假設令兄並不好賭和其他不良嗜好,祇是將錢豪花於其他地方,那如真被人質疑時,便照直說吧!當然令兄每月的支出遠超收入,必會負上過度消費和不擅理財的指責!但這些雖屬個人操守甚至道德上犯錯,卻不屬欺詐的刑事責任! 2哥有精神病抑鬱症,可否用來求情?
答:求情?請問是向誰求情呢?你的意思是被控欺詐時,向法官求情嗎?
基本上對債權人,破產管理署,被單純入稟追債的法庭是無需要求情的!令兄既欠債,那還錢便可!能還的不管你是否有病無人理會,還清便好!同樣道理無法還款時縱使真有病都不會減輕其還款的義務和責任!無錢還便破產吧!難道債權人和法庭會同情債務人有病而放稟追討和豁免他償還嗎?故求情一說,在此並不適用!
但假若令兄真被人以欺詐的罪名檢控(如上所言這個機會其實不大,要成功提告亦非易事因要講證據,不能隨意起訴),方有或需要求情的機會!
但先要對方聲稱令兄欺詐的指控屬實和提供足夠的證據,加上法官接受債權人和控方的說法,要求被告(即令兄)解釋無效後,要判令兄負刑責時,才到需要求情的時間!故在現階段討論求情似乎太早了一點!因事態發展遠未到那地步,暫時無需杞人憂天,還是先擔心有否還款能力和應付收數公司吧!
另假設令兄真的被控兼敗訴要求情時,則如他確有抑鬱症等精神和情緒方面的病徵,當然可以用該借口來求情,甚至要求免責(祇免欺詐之刑責但仍要還款)!但並非空口說說,令兄要能提供詳細和合格的醫生証明(如是長期病患則更適合作求情),如有親友僱主方面的人證更佳!證明他受病況或治療藥物所影響,導致失去自制能力!才有說服法官的機會!
2011-10-13 17:51:54 補充:
有人說半年借左接近三十萬,但還就最多都係二/三萬中間有廿幾萬差額,你話做生意咁蝕左都仲講得過去,你只係話大洗用左,換左你係個官你會點諗呢廿幾萬去左邊 ?
答:如按該位仁兄的說法,做生意虧損的話!那要提交相關的證據,如公司的基本營運資料,商業登記,地址和電話登記,公司銀行賬戶收支紀錄,會計和報稅紀錄等,公司如已結業或轉售,則同樣要提供相關的所有資料!並非空口說說對方便會相信的!
就算聲稱公司仍在籌備階段已出現虧損,同樣要出示如何虧損的證據和細節!否則如無法出示相關証明,則除作虛假聲明外或屬不誠實申報資料,兩者皆屬刑事罪!
2011-10-13 17:53:15 補充:
短時間借貸胡亂消費,破產官好大機會,,告你搞破產避債,欺詐罪?
答:當然了!否則誰人都隨意借貸大筆款項後申請破產避債,債權人豈不吃大虧?故其實政府為保障銀行利益,才以欺詐罪名起訴類似情況以收阻嚇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