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在車與車停駛時從第二車和第一車鐘間穿過不幸發生意外車禍(被第二輛車撞)
我想知道的是
機車肇事責任可能會比較大
機車任意穿梭車陣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9 ,變換車道、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先行
另外一車可能有未注意次因,也可能無原因
但肇事責任大的話就除了醫療賠償以外什麼都得不到補償了嗎?
或者說全都是機車不對活該被撞啊?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或者自費三千送鑑定
後車有責任,比例賠償 ( 通常三成 )
沒責任,未必需要陪 然後可以因卡車死角或者沒看到當藉口或者說詞嗎?
撞到人繼續行駛還是傷者當時緊急告知才停駛
這是算機車倒楣還是...
這責任歸屬和賠償問題要怎麼判斷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9 ,變換車道禮讓直行車先行,主因確定
任意穿梭車陣沒有按照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道,機車責任更重
( 方向燈請參考 102 )
謝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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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0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參考: 保險業務員。如果有補充請寫信告知並且附上網址。保險這種東西,不出事不理賠,你都不知道他問題出在哪裡。偏偏很多人又很鐵齒,壞事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 (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