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買了物業半年,業主已轉哥名,但差餉地租仍是舊業主,點解?

2011-10-09 10:03 am
我哥買了物業半年,土地註冊處業主已轉哥名,但差餉地租仍是舊業主,點解?
是那裡出了問題?有人可答我嗎?

回答 (2)

2011-10-12 6:29 am
✔ 最佳答案
交差餉的人不一定是業主,租客也可以交差餉,否則租約不會特別註明差餉包括/不包括在租約內,要轉差餉單人名非常簡單,差餉單背面有更改交差餉人的回條,填好回條寄回差餉物業估價署即可,你沒有交回條,差餉單人名永世不改,政府部門各司其職,你不填回條,一萬年也不變
參考: 親身經驗
2011-10-10 12:05 am
出現這情況好普遍,是因為舊業主沒有通知差响物業估價處〔通常舊業主不會這樣做〕
但是新業主也不去差响物業估價處改翻自己名,所以出現此現象。
叫你哥帶買賣合約到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處15樓改自己名。


收錄日期: 2021-04-20 11: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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