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要養公婆嗎??

2011-10-10 7:24 am
請問,

老公如果不在了,
那媳婦有"責任,義務"養婆婆嗎??

要根據什麼呢??
習俗??
法律??

請大家解答
感謝~~
更新1:

如果是我,我倒是主張不養~ 雖然,對小孩來說,我們做的身教,未來有可能會影響到小孩 但是...台灣未來是走向老化的世界, 一個小孩要養好幾個老人 一個家庭生到二個小孩就快養不起了 我個人想做的... 就是替自已存錢和保足夠的險,以備未來的生活所需 為了小孩 就是不再帶給他們任何的麻煩... 相對的,我當然也希望 現在開始正在老化的老人 也可以學著這麼做~ 體諒現在正值壯年的我們,和未來的下一代

更新2:

如果現在的公婆沒有在年輕的時候存錢養老 我認為公平一點,就是...由各自的小孩去扶養 媳婦回娘家去孝敬自己的父母 公婆就由丈夫其他的兄弟姊妹去扶養 女生不能因為嫁人了 娘家父母的事就全然不關心了 現在小孩生的少,不能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男孩子負責 如果,丈夫獨子又是獨孫 那他的老婆就該倒楣承受這一切嗎?? 其他的大小姑姑就可以不用管他娘家的老父母了嗎??

更新3:

台灣還是有很多對女孩子很不公平又奇怪的觀念 不是女生嫁去夫家就該全是夫家的人 就該做媳婦該做的事...什麼叫媳婦該做的事?? 很多都是婆婆自己找來把媳婦壓落底的事 媳婦為了怕人說閒話 都悶聲不敢說...最後忍久了,婆媳處不好,夫妻感情也不好~ 我不是鼓勵不孝順老人 而是,對有些不用順從的事 不一定硬要委屈自己去做~ 如果可以溝通和教育彼此的觀念和心態 大家會一起生活的開心一點吧~

更新4:

先澄清一下... 本人我,還沒嫁==" 所以,當然沒有老公可以掛啦~ ^ ^"...(不好意思,沒有先提示,所以誤會一場啦~) 因為之前有看過類似的問題 家族中也有女性長輩丈夫英年早逝 只是突然想到這個問題,討論一下~

更新5:

其實公不公平,真的很難界定~ 如果老公要求我要如何孝順公婆 相對的,老公就要如何的孝順岳父母大人~ "看起來"是很公平,可是...實際上,男人會因為很多老一輩傳下來的觀念 認為,媳婦還是應該要以夫家為主,對於岳父母大人所做的...只是蜻蜓點水帶過而已 所以要說公平??..我認為...再怎樣都不會公平~ 就算丈夫真的想做到,男方家也會有長輩施壓,認為丈夫不需要這麼做吧~ 這樣實行起來不就更為困難了~ (本人認為台灣的夫妻有很多感情不好都是外人害的居多,因為人多嘴雜啦~)

更新6:

所以,不管是孝順公婆或是孝順岳父母大人.... 都不要互相要求....只能互相輔助~~ 我說的意思就是....媳婦有父母,丈夫也有父母... 自己的父母自己好好負責孝順~愛怎麼孝順就怎麼孝順.... 女婿想為岳父母大人多做一點,那媳婦不要覺得是應該的,而是要心存感謝 媳婦想多孝順公婆,做丈夫的,也不要認為理所當然,而要感恩~~

更新7:

民法第一一一四條規定 這條,算有點要強迫媳婦養嗎?? 如果,原本和公婆同住,房子是先生的名字 丈夫不在了 房子就變成媳婦的了 那媳婦如果不養公婆 不就要把公婆請出去了~~~~ 呃....這實行上真的很困難吧?? 台灣的法律怎麼怪怪的啊?? 怎麼還以要不要和公婆同住來區分啊??

更新8:

其實以我家的教育,不可能不奉養家裡的老人 畢竟我們也是從小到大都由父母賺錢養起的,這是親情..也是甜蜜的負擔 所以現在我們長大了,一定給父母基本的吃住~ 如果能力可以,還可以給個幾千元零用錢也ok 因為我父母的觀念是只要他們還可以自己賺錢,就不跟小孩拿錢~ 他們體貼現代年輕人賺錢真的很辛苦又困難,連小孩自己都要養不起了 怎麼再多養幾個老人和自己的家庭呢~ 但是,我就痛恨有的父母把小孩養大了,可以賺錢了 就開始把小孩當搖錢樹,吃住不但要小孩負責以外 其他大大小小的錢全都還要小孩付錢

更新9:

那父母還當自己是有錢人,花錢如流水~~這看在辛苦賺錢又節檢又要養家的小孩眼裡 真是心很酸~父母看到小孩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沒錢,給我錢... 而不是,最近你好不好啊?工作順利嗎?....的關心話語... 而父母還有工作時,還要小孩感謝父母因為還有工作,可以跟他們少拿一點錢 不然一定要更多...=="...完全不體諒自己的小孩還有自己的家庭要養~ 這樣的人,當人家公婆....有媳婦會心甘情願想用心去奉養嗎? 就是因為我身邊有這樣的人在~~家中就是有這樣的長輩... 看了真的也會替那個小孩感到很寒心和同情~~

更新10:

說到栽培...小孩當然要感謝父母當年出錢讓他可以讀書... 但是,小孩如果沒有靠自己的打拚...怎麼可能會有今天的成績呢... 所以很多事真的要互相...小孩要替父母想,相對的,父母也要為小孩著想啊 而不是丈著自己是長輩,是爸媽...什麼都是父母對吧~~@@" 所以台灣還是有很多人卡在傳統和新觀念中間 真的過的很生不如死吧~~ 哈....難怪要結婚的人越來越少了 結了婚的朋友 過沒多久就來告誡 就算腦袋壞了也不要結婚 因為結婚真的不是兩個人的事 後續問題才是最大的考驗~~~

回答 (11)

2011-10-10 8:21 am
✔ 最佳答案
依民法第一一一四條規定: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老公如果不在了,若媳婦仍與婆婆同住,是屬於家長家屬關係,是有義務要扶養婆婆。老公如果不在了,若媳婦未與婆婆同住,媳婦與婆婆的親屬關係會因老公不在了而消滅,依法就無扶養婆婆的義務了。所以老公如果不在了,媳婦若是想要免除扶養公婆的義務,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不要與公婆同居住。
2011-10-11 6:48 pm
To: QQ小翰仔
你的補充是錯的。配偶死亡辦理除戶時,婚姻關係則自動消滅,
另一半配偶對因婚姻關係而產生的姻親關係
(例如公婆或岳父母)不負有撫養責任,
因為姻親關係在配偶死亡後則不存在。所以要不要養,就是個人意願問題,
法律是不能強制媳婦或女婿代配偶盡撫養義務。
2011-10-11 12:56 am
回版主日子過好快的話:
我認為如果媳婦有養老公爸媽的責任 那樣女婿也有養老婆爸媽的責任 這樣才公平
人一生出來不應該因為她是女生而一輩子背負那種性別不平等的差別待遇
雖然現在法律改了 已經可以從母姓 夫妻住所也是協議定之
但是傳統的婚嫁習俗重男輕女觀念 還是根深蒂固的存在這個社會中
其實我一直很想問:
1.為何小孩是從母體生出來的 且基因也有一半來自女方 也是女方的種 為何還是每個都從父姓 至少一個從父姓一個從母姓 公平點麻
2.同樣是爸媽生的 為何男生才是大家公認的香火
3.為何小孩要叫爸爸的爸爸祖父 而媽媽的爸爸卻是"外"祖父
4.為何不是男生嫁入女方家 服侍岳父岳母 而是要女生嫁入男方家 奉養對你沒有養育之恩和生育之恩的父母(難道生女兒的爸媽 和生為女人就應該活該倒楣一輩子嗎)
5.這個社會總是用許多不公平和不合理 甚至是似是而非的觀念
風俗 去打壓女孩子

他們剝奪掉了 女人想要孝順親生爸媽的權利和義務 女人也想要替自己家傳香火的權利 女人的很多很多.....
這是對的嗎?????

如果你老公有養妳爸媽的話 你才需要養他的爸媽吧
這樣才公平
2011-10-10 7:30 am
個人以為如果有能力有心就養..若沒心或有某方面壓力你認為可以切斷一切.你當然可以不理.但一般傳統女人還是會接受這一切責任.因為你的子女也在看..將來他們可能循你的模式放棄奉養你.
2011-10-12 1:22 pm
To: Hamline

你的思考模式才是有悖於先進國家的思考模式.

撇開世上任何國家法律不提,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篇,在那一條條文裏,爺爺奶奶的位階高於外公外婆?如果爺爺奶奶孫子有義務要養,外公外婆也一樣,外孫有義務要奉養.

以繼承順位來說,兒子有權繼承,媳婦無權,反之,女兒有權繼承,女婿無權.以代位繼承而言,內孫,外孫,內孫女,外孫女,都是一樣的.由此可看出,血親與姻親的不同.未亡人於法律上,並不必養公婆(連繼承權都沒有,為什麼有義務要養?!)

版大,你說的論點,大致上沒問題,不過你有沒有想到,在台灣,父母總是盡其所有撫養栽培孩子.又要栽培小孩不讓他們輸在起跑點,又要自己也存一大筆錢供自己養老不帶給子女後顧之憂,能辦到的話誰不想?但現在台灣的景況,能嗎?

如果絲毫不講究情感,你也可以說,是先把父母的養老金借來栽培自己,等他們老了,當然要還.怎麼可以要老人體諒而不奉養?至於小孩,本來就是當爸媽的責任,我們的父母那一代,也是這樣面對他們的父母並負擔他們的小孩.當然,我們奉養父母,不是借貸關係,而是親情與恩情,只是以借貸關係做個比喻而已.

你總不會希望,你的小孩將來跟你說:"你要體諒我啊!誰教你年輕的時候不存錢?"有時候,非不為也,實不能也.

至於你說,丈夫不在了,房子變媳婦的....哈!所以啊!就別說是媳婦講不講情面了,以法律面來說,有什麼不對?如果是惡公婆,偏心大伯小叔的,把媳婦賺的錢拿去花,還到媳婦娘家嫌人家女兒,專門虐待小媳婦,然後小媳婦賣嫁妝添頭期款,跟老公辛苦買房,一旦老公掛了,這房子不算媳婦的,不然還要讓老混蛋拿去給大伯小叔不成?當然連夜請管區里長把他們踢出去吹吹風清醒清醒.(不過,萬一小媳婦跟老公還沒生小孩,老混蛋還是可以來分一杯羹的).

反之咧,如果是養到個敗家子,啃老族,賴在家成天玩線上遊戲,抽煙吸毒樣樣來的死小孩,那天給蹦出個一樣德性的女人,挺個大肚子說是敗家子的網婆,見了面有了種,要結婚,婚後兩老伺候三餐茶水兼洗衣帶小孩,不幸敗家子打怪打到爆肝蒙主寵召,偏偏房子登記在敗家子名下,惡媳婦要把兩老掃地出門,兩老是不是只能狀告法院?那官司輸了呢?

因此你說的,不是要強迫媳婦養.基本上,如果兩老對這房子毫無貢獻,媳婦要怎麼處理,但憑良心.相對的,老人也不要輕易把房產分給子孫,免得無路可退.這也同樣適用於女婿跟岳父母.不可否認,時代在變,也有很多跟著妻子住娘家的男人.

至於你其他男女性對各自父母的孝順看法,我完全認同.


2011-10-11 7:56 am
看狀況吧,
如果媳婦經濟力很強,自己娘家也很不錯,願意替早逝的老公照顧年老的公婆也是可以的,只是當公婆的也許會認為自己欠媳婦一份人情吧,如果媳婦經濟力不夠,或娘家也要顧,那就不要太勉強了。
不要把一些規矩看太嚴重,那不是很好的生活方式,生活中若有很多禁忌,會過的很辛苦,如果婆家想把媳婦買斷,這個婆家的生活大概也不會快樂吧。
2011-10-11 3:10 am
補充給四樓的
什麼叫做老公死亡, 婚姻關係依舊存在的道理在那?死亡登記就除戶了,老婆的身份證上配偶欄就會變空白了,那還有婚姻?真的很可笑......配偶都死亡了,請問要跟誰離婚?????? 不懂就別亂講吧!

2011-10-10 19:14:02 補充:
要養對方的公婆?

更是沒有道理可言

除非對方都沒有小孩了...........或者這個媳婦已經老到沒有人要了.

幹嘛放掉自己的青春哩! 難道現在還有貞節牌坊嗎?

現在有老公的人都在偷吃的一大堆...............

自己先顧好最重要要吧!
2011-10-11 12:02 am
有句話叫做生的放一邊 養的大過天

這句話說的是恩情

父母生養我們是恩情

兒女孝順父母是回報

那麼疼媳婦的公婆ㄝ該獲得有所回報

除ㄋ能力外 能盡孝的地方就盡量吧

如果公婆沒有疼媳婦ㄝ早就住得遠遠的ㄋ

2011-10-10 7:37 am
這是一個很難的問題,

如果有一天你又結婚了,還要一直奉養現在的公婆?

還是要奉養新的公婆?

如果你一直奉養舊公婆,那新公婆心裡又是什麼滋味?

我也不了…我個人小小的疑問。
2011-10-11 12:35 am
因果循環.....畢竟是個人感覺
法律晚輩就有責任養父母
你說你丈夫過世..已不在人間
但身後事不論金錢你都有收...或你兒女沒有去法院
聲請放棄繼承財產...都是要有義務照顧三等親內ㄉ人


你打這段話 無非是想有人給你意見..或支持你所做的行為是對ㄉ
從古自今...百善不是以孝為先....除非不怕被眾人取笑..唾罵
2011-10-10 8:32 am
補充三樓的

我印象中!夫妻雙方一方不在人世!但是婚姻依舊存在!
並未失效!好像要一段很長的時間才會失效!
但是也是要辦理離婚手續!就是到法院訴請離婚!
這樣子才不會有重婚的問題!如果不想扶養公婆!離婚後就不是親屬關係!
也沒有共同居住了!但是我想跟大大說!
好歹也進一下義務!畢竟如果沒妳公婆!也就沒妳現在的老公!
妳的小孩子也是要叫妳公婆一聲阿公阿嬤!但是可以用妳的能力範圍內來撫養!
這點可以跟妳公婆談!除非妳老公是獨子!

收錄日期: 2021-04-24 09: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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