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朋友債務問題, 我是申索人..小額審裁處己判我贏...我可否直接向法院申請債仔破產 / 凍結其銀行户口...?
答:不能!因小額錢債法庭的勝訴命令,受制於小額庭的權限而不能作任何進一步的實際法律行動!
這個小額庭的勝訴令,如對方仍不理會或還款,基本上祇等同法定要求償債書!你向債務人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後如對方仍不理會,方能向破產管理署正式入表申請他破產(由於你在小額庭提出申索,故表示銀碼不足以在區域法院興訟)!
但你提及對方或已資不抵債,那申請他破產是否理想的抉擇呢?
因你作為債為人要主動申請債務人破產,要先向破產管理署繳付一筆 $13,195元的費用!相對對方欠你的債(五萬以內)和未知他有否資產充公抵債的情況下!貿然花萬多元申請他破產,會否對你造成更大損失呢?當然如為一口氣,要他嘗嘗破產之苦也可以!但最終該如何則交由匿名 網友你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