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預付訂金卻遲不遷入怎辦?

2011-10-05 2:46 pm
房客9/20之前付訂,言明10/1遷入.可遲至10/4仍未遷入,理由是天候不佳.
(世界上莫明其妙的事幾乎被我踫全了).
天候不佳...飛機遲飛為的是性命,這可理解.
搬家一定得等到晴空萬里風和日麗...這我也沒意見.
問題是[房租要從那一天算起?](這可不是我說了就能算的事)
各位大大若是你踫上會怎麼辦?

若答:不要租他.那請問押金是否要退還?還多少?]
法律上對此狀況是否有明文規訂?
更新1:

謝謝各位熱心的解答. 看來此情況是沒有法律上的案例可援. 終歸回到人情事故,下次我會記住:收訂同時簽約.這樣就不會造成自己無謂的困擾. 幸好此事我原就抱以預設停損點為解決方式.對方也有誠信,仍願依口頭約定為租起日計算.事件終告圓滿落幕. 各位的解答難分軒輊,就交由票決.再次感謝大家.

回答 (4)

2011-10-05 4:30 pm
✔ 最佳答案
同理心吧:天候不佳,行頭、家俱會淋到雨,如果是你,願意嗎?

有打租約嗎?有租約就有起始日,沒打租約就是不定期租約,要解約你就不是很站得住腳,打官司會輸的!

如是不定期契約,妳可以告訴他:租從每個月10號開始算,吃虧一些,沒關係,只是可以停損,妳可以告訴他:租金從10月10日開始算,如他不同意的話,妳要退他押金去租給別人。(若不定期契約時,押金要全退)

錢不要看得重,梢微放鬆些就當作沒其他人來看房,晚點租出去,人際圓一點,你會輕鬆的。
參考: 電腦週邊急救團
2011-10-06 3:46 pm
若以我的品性同意樓上大大看法.人無信而不立.我一定會信守承諾.
天候不佳不是保護自己害對方損失的理由.如果雨一直下一直下呢?
所謂各退一步云云,老實講都是不愛羽毛愛自己的想法罷了.
2011-10-05 7:02 pm
搬不搬是他的事,房租當然是從10/1起算
Candy16899很高興能為你服務.
房客付訂金時你就要馬上簽租賃合約,合約載明幾日起算租金,
但是最近天氣不佳搬家是不適合,凡是每人都可以退一步就可以海闊天空.
言明10月1日要遷入,你打電話告訴房客,只可以延長到10月8日止算終止租約,但這一星期租金另以半價方式收取,但如果到了10月8日仍未遷入時:退還押金.但扣款一星期之半價租金>

2011-10-05 09:38:54 補充:
但如果到10月5日房客還不知何時要搬入時,想長一點不要計較全數退還押金,趕快再租給其他房客囉,以防搬出時,難離開,又沒錢付租金.

收錄日期: 2021-04-24 10:54: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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