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居港權:
我認為他們有居港權,因為他們為社會付出很大,香港有12.5萬傭工,可見香港人對傭工的需求量多大。
傭工為我們服務了這麼久,不給他們些優待似乎殘忍了些。
為甚麼我們只是針對傭工,而不針對著其他工種?這是歧視他們嗎?
所以我認為傭工應該有居港權。
不應該有居港權:
香港有12.5萬傭工,倘若他們申請他們的親戚過來香港的話,我們香港地少人多,哪容的下這麼多的傭工啊?
傭工是來工作,不是來定居,不應該享有福利。
他們擁有居港權只分薄我們的資源,我們的醫療福利。
香港公立醫院已經缺乏護士和醫生,還要面對著這麼多的急症,現在還要面對傭工,他們可沒有分身術!
而且我們香港地少人多,我們已經難以買屋,還要他們給我們爭這個輪候公屋,你說離譜不?
還要給生果金,綜援之類的輔助生活開支的福利給他們,他們根本沒有任務權利享有這些優待,他們只是在這裡做傭工,如果想有居港權,當初應該嫁來香港,而不是做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