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訂婚及迎娶儀式,結婚男女合辦宴客,桌錢我們夫妻共識為由禮金部份全額支付,目前桌錢為@9600,以現今來說回收的機率並不大,但女方家長有表示他們的朋友所包的禮金要歸他們(因日後要回包),這部份有什麼比較好的提議嗎?
我們是否可跟女方家長說:能否等桌錢都算完真的還有剩的話再退給女方家長(扣掉家長朋友的桌錢),譬如~結清桌錢後還有餘50,000,女方家長朋友包的禮金為20,000,故退20000-9600=10400,這樣合理嗎?
我們預計是不會回收,如果男方還要貼桌錢的話,那還要退禮金給家長們嗎?煩請幫忙解惑,謝謝。
更新1:
但結清桌錢後餘5000,還要退給家長嗎|??
更新2:
謝謝各位的祝福以及所提供的資料,我會整理完後再與我先生及我母親溝通,其實我媽也是她朋友告知才跟我提到禮金歸屬問題,不然我家(女方)其實很簡單,婚禮越簡單越好,而先生這部份我們也都沒經驗,經我媽朋友告知提起,我就跟先生討論,原來真如各位所說,此時我真感覺我好幸運,有個體諒我的先生,及明理的媽媽,我想應該很快會有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