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離婚十年了~但最近發現當初對方未簽字....求救

2011-10-01 6:20 am
我女友和他前夫十年前在律師樓離婚~但當初我女友簽了字就走了~
誰知道他前夫境然沒簽字.....我女友當初電話號碼也改了~所以律師
也無法告知我女友了~最近我們要結婚了~才發現他還已婚中
而且我女友獨自的養兩個小孩~他前夫這十年來跟本沒拿錢給他們
生活~也沒來看過小孩~真的很可惡~都是我女友自己把小孩扶養長
大的~要找他前夫離婚~但他前夫故意躲起來~現在我女友肚子裡有
我的小孩~我很怕他會因此犯了重婚罪~請問現在有什麼方法可以
辦離婚呢??請各位幫幫忙~感激不盡....
更新1:

我女友去律師樓~律師境然要她重新申請分居....不是有證人就好了嗎??

更新2:

律師要她申請分居兩年後才可以訴請離婚....

更新3:

謝謝你們~真的很感謝~我會叫我女友照著你們的方法做做看~還好遇到你們~不然我人在台灣真的不知道怎幫我女友~

回答 (3)

2011-10-03 6:49 a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請問現在有什麼方法可以辦離婚呢??

答:正如在下好友 peterchan 知識長於意見欄中所言,令女友是絕對可以單方面辦理離婚的!

縱使他們當年的離婚呈請並未完成,甚至從未開始,但今天在對方失蹤而要單方面辦理離婚仍然是辦得到的!

理由可以有兩個,一是令女友與前夫已分開居住超過兩年,何況他們已分開十年!其二是令女友母子三人已被前夫遺棄多年,他無音訊兼無負責供養兩小孩經已造成遺棄的事實! 我女友去律師樓~律師境然要她重新申請分居....不是有證人就好了嗎??律師要她申請分居兩年後才可以訴請離婚!

答:在下不明白為何有律師會要求令女友現在仍要重新辦理分居手續!如上所言兩個理由其中的一個,經已符合單方面申請離婚的需要!而且是充分的理由!

建議你除向律師查詢外,倒不如直接向辦理離婚的家事法庭作出查詢!

請先參考下列連結中,家事法庭的網頁,內有詳細的離婚程序和知識!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ivorce.htm
參考: 家事法庭網頁 +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1-10-02 1:05 am
可以單方面申請離婚. 你匿名發問, 只可以答你咁多.
2011-10-01 6:51 am
而我所知,可以單方面離婚架,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27: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930000051KK0068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