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條件如下:
5年前, 父母購入一塊農地 192 坪包含鐵皮屋建物(也就是農舍), 有沒有建照我不是很清楚, 只知目前已經有申請門牌與電 (水是地下水), 鐵皮屋目前的坪數約40坪, 大概是85 年前地主所蓋, 之前已經整修過屋頂, 現在想乾脆打掉重建做 RC 結構自己住, 我只想以原有的農舍地坪蓋一層樓的建物, 跟原本的條件一樣, 這樣日後是否可合法使用, 還是有撇步可以處理的
ps: 不要叫我直接去問土代或建築事務所, 我先有個底做點基本功課, 再請專業人士處理會比較好,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