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改建問題想請教 (以原有的農舍地坪來進行重建)

2011-09-29 8:38 pm
目前條件如下:
5年前, 父母購入一塊農地 192 坪包含鐵皮屋建物(也就是農舍), 有沒有建照我不是很清楚, 只知目前已經有申請門牌與電 (水是地下水), 鐵皮屋目前的坪數約40坪, 大概是85 年前地主所蓋, 之前已經整修過屋頂, 現在想乾脆打掉重建做 RC 結構自己住, 我只想以原有的農舍地坪蓋一層樓的建物, 跟原本的條件一樣, 這樣日後是否可合法使用, 還是有撇步可以處理的

ps: 不要叫我直接去問土代或建築事務所, 我先有個底做點基本功課, 再請專業人士處理會比較好, 感謝各位.

回答 (6)

2011-09-30 1:43 am
✔ 最佳答案
依農業發展條例民國89年1月28日實施前舊有農舍,購買後依新法令處理之,既然拆除重建也無法解套。
可以利用原有40坪(鐵皮屋)整修重建為RC造,在興建房屋過程中注意該電表勿拆除否則電力公司會收回,只有這樣處理~~~加油

2011-09-29 17:45:39 補充:
該基地受到0.25公頃限制~~~

2011-10-01 20:35:13 補充:
89年1月28日前192坪當然可以申請農舍,可請問前地主是否有請領使用執照,否則現狀況
只能自行建築特別注意有電表牆壁勿拆除,保留它以利將來增建完成供電。
幫你檢視蓋農業設施~~資材室面積又不夠,申請地下水機房建築面積約5~6坪,農業區土地最怕缺水缺電你兩則多有,那就自行興建吧,如果建築物範圍不大建築管理機關應該不會找麻煩~~~OK
2011-10-01 9:34 am
是「有機會可以申請另一個獨立電錶」的喔!(建物無使用執照接水、電證明)

你是在那一個縣、市呢?

土地是位在「都市計畫區內」還是「都市計區外」的呢?

該棟房屋位於偏遠地區且還是自用的呢?

建築法

第73條 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但直轄市、縣 (市) 政府認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另定建築物接用水、電相關規定:
一、偏遠地區且非屬都市計畫地區之建築物。
二、因興辦公共設施所需而拆遷具整建需要且無礙都市計畫發展之建築物。
三、天然災害損壞需安置及修復之建築物。
四、其他有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

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第九條建造行為以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但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變更,不在此限。

前項一定規模以下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二項建築物之使用類組、變更使用之條件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縣、市辦理既有建築物未領得使用執照接水接電辦法


第 1 條 **縣、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未領得使用執照之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特依建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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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第73條第1項」(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但直轄市、縣 (市) 政府認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另定建築物接用水、電相關規定:)

參考: 鄉公所短期進用人員+專辦建築執照核發、使用執照核發、無使用執照接水電證明核發、違章查報等相關業務+已取得「丙級車床工」、「乙級建築製圖」技術士資格+已取得「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考試及格+二技畢業的我
2011-10-01 7:12 am
1.確定建築物是沒有使用執照的
2.沒有使用執照是沒辦法接自來水的,但可以申請門牌號碼,農用地本來就可接電了
3.他本來就不合法了,若你要重新蓋,可能要考慮一下以後的繼承問題,
因為農地要繼承時,若不是合法建物,可能要拆除才可以繼承,
若你現在打掉重新蓋新的,若在繼承上有問題,那可能會後悔
(PS:這部份可能要問代書才正確)
4.因本來就不合法,你拆除重蓋還是不合法,
5.所以你要不要拆除重蓋與法規都不相關了
6.但要注意的是,重蓋時若有人檢舉它不合法可能就不能蓋了
7.另外一種是可以申請蓋農作雜物間,好像可行,
但實際坪數能蓋多少就不是很清楚了,只知雜物間有限高度及坪數(面積不大)
,但是它是合法的,也不會有無法繼承的問題
你可以蓋完雜物間,再增建成你要的房子
2011-09-30 6:27 am
鐵皮屋防護延續使用至少10年以上
可參考相關資訊
http://tw.myblog.yahoo.com/stone-liao/archive?l=f&id=33
2011-09-29 11:55 pm
恭喜你要蓋農舍,介紹你施作德國CAPAROL外牆藝術紋理塗料+奈米石英技術進化型硅樹脂外牆面塗,敬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sto-blog/article?mid=6
有如置身歐洲田園風光蜿蜒山巒景象,更襯托你高貴農舍氣質。
2011-09-29 8:48 pm
我之前的作法是這樣的

原地主已先申請一個簡易農舍(就是搭一個小鐵皮屋)大概4坪

門牌申請好了後再過戶給我,我再申請增建

以300坪來說,原本可以蓋30坪

扣掉簡易農舍4坪,就可以再蓋26坪(這是指合法的狀況)

不過大多數人都是分兩次施工,先作合法的

等使照申請下來後再做二次工程
參考: 經驗分享


收錄日期: 2021-04-21 12:41: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929000010KK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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