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無講係乜嘢案, 我當係刑事案.1. 審訊所需嘅日數, 係由法官及控辯雙方根據單案有多少証人、証物, 再憑經驗估計出嚟嘅. 由於只係估估吓, 所以唔可以話“確實知道”.但通常估計同實際唔會相差好遠. 審訊存在好多變數, 都有可能影響審訊所需嘅時間. 例如証人作供時情緒化, 要時常休庭等佢冷靜吓, 或者証人作供爽快清晰, 比預期順暢, 都會令咁審訊時間延長 / 縮短. 在刑事審訊中, 被告係唔可以唔出席ptr(預審) 嘅. 民事就可以.2. 基本上大律師 / 律師係見錢做嘢嘅 (如果個客係李嘉誠、李兆基就除外...). 律師樓在接一單case前, 會要客人先俾一筆錢存在律師樓, 叫做 cost on account. 律師做嘢費用,會由呢筆錢度扣. 扣到無哂, 就會要客人再俾多筆. 到做完單case, 埋單計數剩咗嘅,就俾番客人. 大律師係要由律師轉聘, 客人不能直接聘請大律師. 所以理論上大律師嘅僱主係律師樓. 大律師不能直接向客人收錢, 客人聘請某大律師, 係由律師樓開支票連埋個case嘅file送去俾大律師, 叫做送brief. 而事實上, 如果客人唔俾錢, 律師樓要孭起大律師嘅費用. 所以除非律師樓同個客好熟, 否則律師樓在轉介大律師俾客人前, 會先向客人收取 cost on account 及大律師費用. 大律師收費分兩部份: 第一部份叫做 “委聘費 (brief)”, 即係大律師睇文件、同個客開會及上第一堂嘅收費. 第二部份叫做 “延續聘用費 (refresher), 即係第二堂開始每日上庭嘅收費. 大律師會根據經驗及案件種類去估計審訊時間, 從而計出收費 (brief + refresher)大約幾多錢. 律師樓就話番俾個客知大律師收費, 客人同意嘅話, 就將呢筆錢存到律師樓. 律師樓確認收到後, 就送 brief俾大律師.大律師收咗 brief, 就係正式代表個客.如果實際出庭日數多過原先估計, 客人就要補錢.3. 如 (2) 所說, 除非你同律師樓好熟, 否則係要上庭前先俾哂全數資深大律師 / 大律師費用嘅. 如果要時間籌錢,可先俾個 brief嘅錢,即係你所講嘅訂金, 再在上庭前俾埋餘數. 你唔在上庭前俾齊錢, 律師係唔會出現嘅. 如果個 case突然因為某 d原因而縮短咗或取消, 例如控方决定唔告或者個客認罪唔使打, 咁多咗嘅錢就會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