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 + 疏忽索償

2011-09-25 5:40 am
本人是在一間快餐店工作,在2010年俾放在大堂的一個雜誌櫃責傷,經骨科醫生檢查,發覺了左腳五隻腳趾均斷了骨,事後發覺我餐廳的雜誌櫃原來1個月前已有同樣事情發生,但並未有弄傷其他人,於是我的經理便當作沒有事發生一樣把櫃放回原處,並且沒有因為這件事把櫃用物件固定好,直到我發生意外後,公司便把所有餐廳的雜誌櫃用螺絲固定,防止意外再發生,這次意外後我需要進行手術,及物理治療,病假大約7個便開始上班,因我的工作是需要長期站立的,但返工後發覺我的傷並未康復,於是便再到急症室看醫生取病假休息,現在我的左腳受傷位置不能再發力,以及一些跑及跳的動作我也不能做到,而醫生亦說我不能再穿高跟鞋,因我本身十分喜歡穿高跟鞋的,所以因此事很不開心及困擾,醫生亦說我再做回這份工作的基會很底,說我應找一些坐的工作比較適合,而我亦有找私人律師向公司追討疏忽索償,我的律師說我的勝數很高以下有一些問題,希望能解答到我!
1) 我的勝數有幾高?
2) 我的賠償金額大約有幾多?
3) 大約幾耐會收到賠償金額?
4) 私人律師可靠嗎?
5)我公司到現在還未有甚麼行動,祇是向我的律師問我的意外事發經過?

更新1:

公司無俾任何文件我簽呀!

回答 (3)

2011-09-25 9:33 am
✔ 最佳答案
第1~十個九個半~都會話高~

証明疏忽的原則有3項: 僱主或其他人對於工人有照顧責任 僱主或其他人未盡其責任(例如未能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及 工人因此有損失。

第2~賠償可包括以下幾項:

1. 實質工資損失
2. 因不能工作而實質損失的收入
3. 醫藥及其他開支
4. 傷痛津貼
5. 住院、動手術、不能參與以前喜歡的娛樂等的一筆過津貼。舉例,全身癱瘓者可得津貼 1,000,000.00 元至 1,500,000.00 元
6. 轉工困難:一般相等於幾個月的人工
7. 日後喪失工作收入:通常這是最大筆的賠償。法庭會以每月喪失工作收入,按傷者年歲以折扣方式乘以一個年份(一般最高不超過20年),用以計算賠償額。
8. 照顧者引致的開支

注意:

分擔責任 : 如傷者本身有疏忽,例如沒有扣上安全帶,需按比例負分擔責任,其賠償額亦按相應比例扣減。

第3~估計最少都要6個月左右(估計)

第5~其實睇你點搵同搵D咩人~搵D專打~工傷律師~最好就係~肯接法援個D申請律師啦~~

第6~可能有行動你唔知~~你公司有冇比你簽過D咩受權書個D呀??個D受權書係受權保險公司~去拎你D醫院資料~等等~~大部份佢都有...正本係晒保險公司到~
2011-09-27 6:13 am
如已有律師,為何要問期他人呢?
2011-09-26 3:13 am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21: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924000051KK0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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