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中市豐原區一間便利商店工作 ..裡面是有增設遊藝檯子 的
薪水 全部加起來只有18800 而且沒有勞健保 .月休四天.不能休假日
(薪水 : 底薪15000 加 勞健保補助800 加 全勤1500 職責津貼1500 )
就在我做滿第四個月的時候店長卻突然跟我說公司規定每個員工都要扣保證金5000元 .. 還跟我說他以前都沒跟我們扣所以現在要扣 (我有打電話去問以前的員工 .. 但他們卻說我被店長騙了 .. 說甚麼這總店哪有再扣保證金的 .. 一開始工作時所簽的合約書上也沒寫 .. 合約書也只是要確認身分而已 .. 裡面也只有雙證件影印本跟戶口名簿影印本)
今年八月份 的時候我有事先跟店長講9/24(六).25(日) 還有10/8.9.10 (五六日)
因為要出去所以可不可以讓我排休(排休都是店長代班 )
但店長跟我說九月分他不行(因為他也要出去)..十月份可以..就要我跟大夜班的喬
一切都談好之後..在我要出去玩的前三天大夜班的突然把我給他的代班費退給我..並且不幫我代班..我轉改跟店長請假的方式卻被店長用 " 我們這裡是沒有請假的"來回應我 .. 並且外加送我一句 ..我不可以對他得寸進尺 .. 因為不開心所以一氣之下就在隔天離職不做 (雖然在九月份時我有事先跟店長講有可能會做到今年底就要離職) ..
店長馬上傳簡訊過來跟我說 .. 我突然離職就算是曠職要從薪水扣錢 .. 還說曠一天扣三天的薪水 .. 並且還告訴我如果薪水不夠扣要從我的保證金裡面扣錢 ..
以前曾經也發生過類似的問題 .. 店長也是把員工炒魷魚後員工剩下的打卡天數店長繼續打卡 .. 再把那些錢A 起來 ..
我想請問這樣子我可以去做檢舉嗎? ..要去哪裡檢舉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