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要入獄六年零七個月,佢用不用歸還 $2,500,000

2011-09-20 11:32 am
一名三十六歲銀行女經理,

盜竊客人戶口及洗黑錢合共近二千五百萬元,

在高等法院裁定八項罪名成立,

被判入獄六年零七個月。

被告由零四年至零九年,

將四名客戶的合共一千七百萬的定期存款,

轉到她母親的戶口內,

以及用母親的戶口,

處理七百八十萬黑錢,

被銀行發現被捕。

回答 (2)

2011-09-20 12:22 pm
✔ 最佳答案
要還, 法庭會涷結佢所以戶口, 和母親戶口, 住宅, 物業, 若未夠數
出獄後一樣要還
2011-09-24 3:50 pm
要還, 法庭會將你的戶口刪掉戶口,並還清吞掉的錢,母親戶口, 住宅, 物業, 若未夠數出獄後一樣要還

收錄日期: 2021-04-22 23:04: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920000051KK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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