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稅務問題,如何處理?

2011-09-19 8:04 pm
我以前老闆是內地人,我離職後的會計將財務文件交給一位核數人後遺失了,現在亦無法聯絡此人,由於內地人不知道香港稅務原來要預繳稅後再交核數報告, 現在被稅局追收預繳稅及核數文件, 那可以點做好呢? 請指教,謝謝!
更新1:

我離職之前交了當年會計文件給會計師行X先生進行核數工作,後來的人跟進啦,點知一追再追都追唔到核數報告,咁後來的人又離職啦,無人跟啦,老闆一直信香港會計有跟進工作,亦有付款給X先生,但後來才知道X先生根本不是會計師行的人,只是在會計師行租一張桌子辦工的,後來X先生失蹤了,文件也失蹤了. 都幾年啦,老闆才打來問我點做好! 老闆話稅局不斷要佢交稅(那是評估稅),已交了幾十萬了,好可憐咁,但當年的文件已找不到,咁大點核數交文件給稅局呢?可以點?

回答 (2)

2011-09-19 11:52 pm
✔ 最佳答案
原來要預繳稅後再交核數報告 = 其實一般情況是不會這樣的!

一般情況是交了核數報告及報稅表才會有叫你交稅。

除非一個可能性: 就是你遲了報稅,那麼便會收到稅局的估稅單,而此估稅單便包括了今年估計需繳交的及下年估計需預繳的稅款了。

現在是盡快於稅單發出日期起計一個月來完成
1) 核數程序,
2) 提出反對 (如果真實利潤少於稅局所估計的利潤),若果評稅是在沒有報稅表下發出的估稅(estimated assessment in the absence of a tax return),納稅人就不能以報稅表內有錯漏為理由,申請修改評稅,因為法理上,估稅是評稅主任的專業判斷。所以必須要一個月內完成反對才有效。

你可e-mail你張稅單給我check, 看有否方法吧。或有不明可來信再問。

其中一個已判的case 給您參巧:-
Sun Yau Investment Co. Ltd. v. CIR 2 HKTC 17
Sun Yau 公司沒有呈交報稅表,評稅主任發出估稅,徵收利得稅$125,981。公司反對估稅,但並沒有呈交報稅表及經核數師審核過的帳目(audited accounts)。稅局認為反對無效。在過了一個月的法定反對期限後,公司提交報稅表及經核數師審核過的帳目,但稅局以反對過期而拒絕受理。公司申請以稅務條例第70A 條修改評稅,但稅局以評稅是根據評稅主任的誠實判斷(honest judgmeent)而發出估稅作為不存在錯誤的理據,拒絕申請。最後,公司上訴至高等法院,但遭駁回 ---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稅務條例第70A 條並不適用於估稅,原因是估稅是一個專業判。
2011-09-20 4:58 pm
你嘅個案都幾離奇:似乎未聽過會計將要審計文件交會計師後失蹤!中間出現兩個疑點:1. 會計師做嘢唔收錢?2. 點解會計要突然失蹤?既然已經離職,又睇唔到理由去幫舊老板?你舊老板收到嘅稅單應該係估稅,而如果你唔做番盤數俾佢就會一路收稅單直至你交到經審計財務報表為止!所以會建議你同舊老板盡可能補回文件交會計師然後上番報表。僅供參考!


收錄日期: 2021-04-20 11:32: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919000051KK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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