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位師兄。
我因犯巴士非禮(同手指接觸對方臀部 5分鐘),跟律師相量過D案情,認罪求情加上無案底,應該有機會可判入獄十四日。我已同公司請定假,加埋D假期應該有18日時間去坐監。唉~
而家想問以下的問題,希望大家可以幫幫忙!
1)通常呢類14日 ge case 會判去邊個監獄?即日?
2)會唔會先去拘留所坐幾日登記左先再入監獄?如果會,咁響拘留所果幾日計唔計?
3)入到去監,其它監犯會唔會知道我犯左咩事呢?因聽人講犯風化案果D人入到去會比打到好傷?
4) 我D果人物品會點處理,例如一個背包入面有錢包,電話,錢...?出獄果時佢地會唔會比返我呢?
5) 坐獄時表現良好,可唔可以請求打電話返屋企報平安?
最後想問,係法庭一判案後,係咪就唔可以打電話或者send message?
因為如果有D咩變動,我就可能要通知工司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