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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第二次分封的實質意義是向東方拓展勢力 引言
西周第二次分封的實質意義,除了封建宏觀性之最大目的;利用藉土地的重新分配,以求中與地方由上而下的統屬關係之建立,以謀整個政權的長久安穩以外;確有向東方拓展勢力的意義。
實際上,西周的封建,乃是一種武裝移民與軍事佔領。西周本是一個農耕部族,根據他祇在豐鎬渭河流域一帶,故得殷後,如何有效地將勢力伸展到殷舊地及東方是一重要問題。故周實行分封把近親功臣一批批分送往東方,擇定交通及軍事要衝,圈地在其相互間,並完成了一個包括黃河乃至淮水、長江北岸的廣大交通網。故周代封建可說是當時軍事和政治相配合而又能不斷地向外擴展的一種立國規模。
第二次封建內容
武王克殷後二年死,嗣子成王年幼,武王弟周公旦攝政,管蔡二叔不滿,散佈流言,說周公將不利於成王,並鼓勵武庚聯合諸侯國淹和淮水下游的外族淮夷叛周室。周公東征三年,才把大亂平定。周公把東方的封建秩序,重新調整。鑑於第一次分封失敗的主要因素是商各族在原有地方有深厚背景,社會,經濟力量根深蒂固。周公乃以分割遷移,武裝移民的方針(對商的策略是把商團結一致的貴族力量分割,隨而把他們遷離原有的地方,使其失去原有憑藉;而對周人介入商版圖,使周力量進佔商地及採取武裝移民之法),再次分封諸侯。
此次分封包括以下步驟:鑑於對東方鞭長莫及,但宗廟在西方,故周公乃以豐鎬為宗周,而在東方洛邑建東都,又稱「成周」,作為控制東方的中心,並把大批的「殷頑民」遷到洛邑,使其離開原地,無所作為。
把殷地及殷遺民封給武王弟康叔,國號衛,殷人管治的河北根據地才歸周人統治。
當時助商叛有兩個主要盟國:奄、蒲姑(均在山東),周公在奄地建魯國,封長子伯禽於此,以武力統治「商奄之民」「殷民六族」。將蒲國舊地建齊國,封最大功臣呂望子(呂伋)於此。周人勢力始愈殷而東達海濱。
此外封成王弟唐叔於晉。此為溝通周人自黃河北岸直通殷墟。
為表示周人無意滅殷族,兼用懷柔政策對之,封殷王族之賢者微子啟(紂庶兄)於宋,並以一批新封的姬姓封國環繞它,例如蔡、滕、息、蔣等國。
封建與周勢力擴展之關係
周之第一次封建,因力量有限,其勢力大體祇能以豐鎬為中心伸展至洛邑以南,殷人在殷商之勢力未能徹底消滅,故分封之國包括齊、魯燕等,大部分集中於今黃河南岸洛陽附近的地區,在殷人勢力中心的黃河北岸,祇有零。且周的首都鏑京偏於西,故中央統治力量難達東方。但無疑此乃封已為周向外之擴展奠下基礎。
至周公行第二次封建,大大加強了周人統治力量,使之伸展至每一各落,例如齊魯兩國之建立,使人勢力超趨殷而東達海濱;封國星羅棋布,一方面互相牽制,一方面從事滲透與擴展,開闢新領土。
為了加強對東方的控制,更在洛邑建東都,至此周的封建大業大體完成。周人以鎬京為起點,從東北、東南展張兩臂,監視殷、宋,勢力直伸東方之海濱。鎬京與洛邑遙相呼應,一切反周之力量再不能興起。
此後歷成王、康王之世,不斷的把兄弟子姪、姻親,功臣分封於外建立新國。這些新國大抵是取舊有諸侯而代之或開闢未墾之土地。而每一個封國之建立,便是周人的一次向外移殖和勢力的一次擴張。周的兩次封建,使周的勢力由謂水上游,逐漸向東方發展,終及整個黃河流域,統制整個中原,成為共主。
總結
周室實行封建,分封同姓及功臣到各要地,又利用各地原來的氏族部落建立國家。自此從新建立中央與地方關係,權力由上而下,周天子正式成為天下共主,周朝的國力遂藉封建得以加強擴展,故封建制度實是適應時勢而有效的統治制度,令周能享國祚八百年之久。
周以前所謂「中國」,大致不出今山東、河南、河北、山西等地。在這些區域中,更有很多文化低落的部族雜居。而實施封建後,不僅將原始小邦獨立之現象,各自為政之局面,結成一個關係較為緊密及秩序井然之國家。同時由於分封範圍擴大,使周朝領土比商朝擴張得多,使華夏民族的勢力不斷向東方擴展。從政治意義論,周初的封建,含有定天下於一尊的意義,正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賓,莫非王臣。」下開中國大一統的先河。
周行封建,廣封諸侯,將同一的精神及組織分佈於各地,而各國亦因其環境而得以自由發展,使中國文化更壯觀燦爛。而且中國高度的文化因封建關係傳到遠方各地,朝覲和巡狩結果,使許多異質的文化,醇化於高度文化中,更形成一種大民族的意識。
天子分封諸侯,雖然有屏藩王室,開闢疆土之效,但容易造成諸侯割據,互相攻伐的局面。封建日久,天子與諸侯的血緣及姻親關係,日益疏遠。強弱之勢形成後,諸侯不再尊王,諸侯互相攻伐,所以到了東周時期候,遂出現了春秋爭霸、戰國爭雄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