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才發現前妻在結婚後不久同別人生了小孩
我和前妻還在一起生活的時候,她瞞著我跟別人生了小孩,到後來因她有外遇,常常不回家,我們才離婚的,而當時我還未知到她已經有一個不是我生的小孩。
最近我才無意中從我的孩子裡聽到此事,所以她當日自動放棄了對子女的撫養權,而當時佢搵錢多過我,我都無要佢比一個仙,只因為我是一個有責任的男人,所以法官判對子女給我,但每次出國都先要她的批准,因為這次婚姻已我經令到我精神有問題,要長期食藥同復診,所以想同小孩子們離開H.K.從過新生活,但我可否以上述理由向法庭申請禁止她對子女的出入境限制呢?
希望大家可以比的意見同給我。
THANK YOU VERY MUCH..
回答 (2)
✔ 最佳答案
既然你有精神病最好留反系香港 :
# 成日要諗點樣先批准會加重你個病
# 子女未必想去 : 佢地有自己朋友
/ 未必適應到
# 你亦要長期食藥同復診
外國可能好貴 ( 因你吾系佢地居民 )
每次出國都先要她的批准 :
同佢講條件 : 點先比你地走
可能佢只想要錢 ! ( 根本佢都吾太理對子女 )
自已個老婆同第三者生左個仔你都唔知?
你一定是成年無返過屋企,難怪她要同你離婚,
講返正題,你要帶仔女離開香港,一定要前妻同意,所以無得強硬,不如用仔女出國留學做借口,如果她係都唔比,咪同佢講對仔女比返佢,你自已移民囉!佢一定唔制,到時咪慢慢講數,話仔女前途你都有責任,最多放暑假返來同你住返兩個月
或者搵呀媽同佢講可能無咁火氣重有得商量呢!
收錄日期: 2021-04-24 22: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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