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八年前患了精神病??

2011-09-13 11:55 am
因本人八年前患了精神病,另都我失去工作能力,本應我有兩條銀行數要還, 一條是咭數$16000和一條私人貸款大約$27000,嗰時個病未病發時,我好準時入數,最後因我患了精神病需要住院。我一住就住了幾年,嗰兩條數就是這樣就沒有再供款了。直到最近我舊的家有財務公司的人拿信給我,我丈夫的家人已説我不是住在這裡,但他到照放D信係到!我想問我可否申請破產?我現在是攞緊綜緩,有冇其它解決方法?
更新1:

請問收數公司會否查到我現有的新地址,因本人有申請D家居上綱服務和收費電視同手提電話服務??

回答 (2)

✔ 最佳答案
Wong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因本人八年前患了精神病,另都我失去工作能力,嗰兩條數就是這樣就沒有再供款了。直到最近我舊的家有財務公司的人拿信給我,我丈夫的家人已説我不是住在這裡,但他到照放D信係到!我想問我可否申請破產?

答:其實你可以暫不理會這些追數行動!債權人向債務人的舊地址派發追數信件,是必然的行為和步驟,不代表他們會有進一步的行動!

但其實尊夫的家人除表明你已無再於上址居住外,更應該拒絕接收那些不屬於他們(現有居住者)的信件!因為如他們仍然收取你的信件,便會給予債權人主觀期望和合理理解,他們仍然可以透過該地址聯絡你,家人代收的信件最終會轉交到你的手上!如此債權人便沒完沒了地滋擾該地址以圖找到你!

拒收的方法可以是,郵寄的寫明無此人退回;掛號郵寄的同樣以無此人拒收;親身派上門的則拒絕接收,如對方強行放下則直接丟出門外或垃圾桶了事!總之堅決撇清該地址跟你的關係!

至於需否破產的問題,老實說你債務數目其實不算多,縱使加上利息亦非天文數字!要破產其實有點不值得!當然如你確無還款能力再加上希望徹底解決債務,選擇破產亦是一了百了的做法!祇是要注意你自行申請破產,單是支付給破產管理署的費用,已需 $9,695元!

而由於你的債務數目不大,加上欠缺你的蹤影和不知你可有資產!故債權人亦不會主動申請你破產,因為債權人申請你破產更需支付 $13,195元的費用!相信債權人祇會向你舊地址發信甚至上門追討,由於尊夫的家人無欠他們債務,祇要不怕滋擾和嚴詞拒絕,根本就無需理會那些追數行為!

而由於你欠下的是銀行債務,這些大機構不會以違法的方式追數!故祇要尊夫的家人不怕,則一段時間後收數情況便會減少!這是在下家有親人被追債的真實經驗!

我現在是攞緊綜緩,有冇其它解決方法?

答:除上述暫不理會的建議外!如果你希望承擔這個債務責任,不希望事情拖下去和麻煩夫家的親人!那其實可以嘗試跟債權人接觸,表明你現在的處境,如你患病無工作收入祇倚靠綜援維生等!

曾有個案能跟銀行達成還款協議,再重新開始分期還款!由於申領綜援相對算是穩定的收入,故銀行願意讓債務人從綜援金中分期承擔債務!而且銀行更願意收取較低的還款數目和利息,因他們的目的祇為盡量收回債務!

其實你還可以透過社工等人士去跟銀行商討,因由中立的第三方去說項會有更好的溝通環境!Wong 網友你既有長期病患和領取綜援,相信必有社工跟進你的個案,請嘗試將問題跟他們傾訴並要求協助吧,或許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呢!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1-09-14 12:43 am
我提议你到法律援助署寻求法律援助比较好,或者你也可以问綜緩署意见。


收錄日期: 2021-05-01 18:09: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913000051KK0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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