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幫父母辦移民 可是卻碰到了生活擔保的這個問題
我主要想問的是 因為我爸爸本身在台灣有在工作也有收入跟存款而媽媽是家庭主婦也有存款
那我要怎麼幫他們做生活擔保勒??
有可能說 我爸爸自己做自己的生活擔保嗎?
那要填表 是要填I-865的哪一張表勒??
請有經驗的大大們為我解惑:)
感恩不盡!
更新1:
首先 感謝兩位大大的說明 那我還有兩個問題就是1,我是幫我爸媽辦 所以他們兩個的affidavit是分開的還是和在一起啊? EX:當它問how many persons you're sponsoring in this affidavit?時我應該說一還是二? 2,要是如Gary大所說的 我爸媽用自己的資產做擔保的話 那我就是填一張I-864然後我還是掛名sponsor 然後再附上我爸媽的資產證明就好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