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33歲,與父母同住,家中還有兩姊妹
雙方皆有工作
男生現在與媽媽住在工廠改建的房子中,家中還有兩間公寓承租,男生想先結婚,希望女生結婚住在原本的工廠中,能存到自備款後再搬出去住,兩者都是跟媽媽同住。
女生則是不希望住在工廠裡,原因是用鐵皮屋搭建,左邊是修車廠,前方是廢棄工地,大家停車用,整個區域都是鐵皮屋搭建,沒有住家的感覺。女生不介意跟男方媽媽同住,問男生是否願意先搬到公寓居住或另外承租,男生則表示媽媽不願意搬離,所以要女生委屈。除了女生不願意之外,女生爸媽也不願意讓女兒搬到那邊居住,覺得若是其他地方可居住為何要居住在工廠那邊。
現在男方說若是現在結婚就是要住在那邊,不然就是晚點在結。當然若是兩方撕破臉也就不用結了。女生有體諒男生單親,也沒有其他要求,只要求不要住在工廠,是否只要不同意住那,就注定分手呢?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法
更新1:
補充內容:男生認為不管是租房子或是搬去公寓住都會存不了錢,一個是要房租一個是少了房租,同時男生認為工廠比較大,不像公寓那樣小,跟媽媽同住比較好。男方媽媽不搬也是因為這地方本來是離婚是好不容易爭取來的,不想搬。 女生則認為男生工廠的土地其實是水利地,也不是自己的,只有地上物使用權,哪時被收走也不知道。不想搬進去住後就出不來。其實要存自備款也不容易,女生之前有建議若不想住公寓,要不要把公寓賣掉當自備款,這樣也比較快一點可以買出來。畢竟公寓增值空間不大,越老越沒價值(地段也不是很好),男生則是回覆現在價格不好、沒有那樣好賣或房客有感情之類拒絕的話。(基本上男生也沒問過房仲,單純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