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傳票要上庭,應注意那些事情?(急)

2011-09-13 2:56 am
朋友因使用他人遺失物品以侵占罪被告到警察局,由於失主沒有提出和解條件,也沒有進一步談和解內容,前幾天收到法院傳票下周三要上庭,請問上庭應訊時應注意那些事項?最高以及最低刑責為何?懇請大大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回答 (4)

2011-09-13 6:25 pm
✔ 最佳答案
此罪很輕,建議跟對方談和解,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份。

2011-09-13 10:25:21 補充:
◎按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侵占遺失物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此罪頂多處以罰金,但一旦犯罪在法院就會留下記錄,所以建議跟對方和解並跟檢察官求請緩起訴處份。
2011-09-14 6:25 am
您好我建議您如果沒認罪先不要認罪請法官協助你們調解等和解條件談好後在直接認罪這樣對你們幫助最大也比較有保障 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
參考: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2011-09-13 8:32 am
上法庭時..態度要表現出懺悔表情...別跟法官大小聲...
這種罪都是罰幾千塊...最多3個月內...
去法院就只要講實話就好,不要說謊!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02: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912000016KK0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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