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

2011-09-11 2:55 am
如題
相關問題如下

1.請問目前台灣主要教派長老會,浸信會,召會,聖教會......等算不算分門結黨
2.如果是,參加這些宗派的人要不要全部棄絕?

回答 (13)

2011-09-27 9:48 am
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 - 多3:10

英文聖經更清楚「A man that is an heretick after the first and second admonition reject」

2011-09-27 01:51:52 補充:
heretick 是異端的意思,若有一個傳異端的人,勸戒幾次無效便要棄絕他。提多書3:10 的上文下理都是在教導信徒提防異端及傳講異端的人,這跟宗派毫無關係。
2011-09-16 8:04 am

哥林多書給我們一個好的亮光。哥林多教會頭一次分門別類,就是有人以保羅、亞波羅、磯法為分別的理由,每一個都擁護他自己所從而聽道得救的領袖。所以有此錯誤的發生,是因他們沒有看見教會是地方的。如果他們知道我是地方的,就不會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這一類的話了。如果他們認準了是以地方為範圍,就無成立宗派的可能。地方的性質能保守一個教會永遠不至成功宗派。甚麼時候犧牲地方的性質,甚麼時候宗派就起頭。宗派的意義就是在主之外,在地方之外,另有所屬。


宗派之所以成功,就是因為有幾個人特別的有知識,特別的有經歷,特別的有亮光,然後就吸引一班的人來跟隨他們;就是這些人成功了一個宗派。就是因為他們有特別的知識,特別的經歷,特別的亮光,所以纔能號召人,纔能吸引人,纔能叫人為著他們,站起來說話,於是就成功了宗派。但是他們如果看見,工作乃是為著設立地方教會的,而非建立個人或是團體的團體的,他們就沒有產生宗派的可能。所以我們看見,教會要保守地方的性質,纔不至成功了宗派。神的工人必須放手。工人如果不放手,教會就不能成為地方的教會。甚麼時候,工人一放手,讓地方的弟兄來負責,這個教會就是地方的了。換一句話說,我們為神作工的人,對每一個教會,要盡力叫他們保守地方的性質,不加上任何色彩,特別是自己的色彩。我們乃是眾人的僕人,而非任何人的主人。沒有一個教會是和工人發生關係的。我們的工作總是為著各地的教會的。有人得救,是她們的;有人靈性長進,是她們的。不能有一個教會是屬乎工人的,不能有一個信徒是屬乎工人的。要記得教會是地方的就好了。

如果教會歷史中被神所重用的人,看見教會是地方的;不是因從甚麼人、甚麼團體聽見福音,而成功甚麼人或是甚麼團體的教會;也不是因從甚麼人、甚麼團體得屬靈的幫助,而成功甚麼人或是甚麼團體的教會,就今天不至有這麼多的宗派了。使徒之所以在一個地方一得了人,立刻設立教會,設立長老,就是要避免工人作教會的主。神之所以如此安排,就是要教會不失去地方的性質。

要保守教會地方的性質,還有一件是頂緊要的,就是不可讓教會的範圍越過地方的範圍。現在頂時行的作法,就是將各地方信條相同的團體,組織成一個『教會』。或者是以一個差會為中心,而設立一個差會的『教會』,包括了許多地方的團體。這一類的『教會』都是沒有地方性質的,因為都是越過地方範圍的。他們都是以信條或是差會作為範圍。他們的界限越過了聖經所說的界限。

神所以不許人設立聯合各地信徒團體的教會,就是因為這樣作,會破壞祂所定規的地方原則,而叫這個團體變作一個不三不四的團體。神的心意中只有一種的教會,就是以地方為範圍的。逾越這個的,都不是神所要的。以差會為中心,聯絡各地的團體,所成功的教會,都難免逾越了地方的範圍。雖然這些團體依然是散處在各地方的,但是他們聯合的中心,乃是差會,牠們的範圍,也就是差會。因為一有一個中心,就會產生一個範圍。在地方之外,他們就另有一個分別的界限。本來神的目的是:祂的兒子基督是各教會集合的中心,歸屬的中心,而各教會自己乃是以地方分別的界限為範圍。但差會的教會,是在基督之外,另以差會作為集合歸屬的中心,因此就叫這種的教會以差會為包括的範圍,而失去地方的界限。因為一個差會的範圍,不是以地方為界限,所以凡這種的教會都越了地方的界限,都失了地方的性質。

凡以任何的中心(信條、道理、人物等)來聯絡各地信徒的團體,叫他們成功一個大聯合的『教會』,都難免叫這個中心變作範圍,以致失去神所定規的界限。我們並不是說,人這樣就拒絕了基督,完全離開了祂。不,人還可依舊的承認基督。但是我們必須記得,中心就是範圍。在基督之外,你把甚麼作了中心,你就把甚麼作了範圍,這是頂自然的事。人若有二個中心,就要看見大的是忽略了,小的是被注意了。並且人的天性不注意所共有的,乃是注意所獨有的。因此結果,第二個中心就更被人所注意,人也常是以這中心來估量,誰是、誰不是我們的人。這一個中心定規變作分別的界限,有這中心的就在裏面,沒有這中心的就在外面。這是定規的事。

所以人若把甚麼在基督之外的,來作個中心,來集合各地神的孩子,就頂自然的,這個甚麼會變作分別的界限,來分別誰是在裏面的人,誰是在外面的人。這一個界限,就立刻破壞了、取消了地方的界限。

所以,神的孩子若要保守教會的地方性質,就必定不可在基督之外,再有歸屬的中心(如差會、信條等)。甚麼時候神的孩子一有超地方的結合,不管是因甚麼原因,他們就不再是地方的了;他們一不是地方的,他們就不是教會的了。因為聖經裏只有地方的教會!
那也得多數網友是佛心來的 以尋求知識為樂
我很清楚你非那種人
期待你開兩者:一者對內、一者對外,你能分的清楚嗎?
這題

2011-09-14 20:08:35 補充:
水越深 流動的聲音越小...能得智慧有幾人
2011-09-13 5:57 pm
發問者你還蠻好笑的
我確定不去教會了,但你在基督教這麼久,一些基本東西會搞不清楚嘛?
教會名稱,就跟人有名字一樣,只是方便
難道你是人,你兄弟也是人,你跟你兄弟就不能有不同名字嘛?
--
基本的東西,不代表是對的東西
我之前發問了很多有關牧師拿薪水的問題
這些也很基本啊
信徒奉獻-->教會公款-->長執事,董執事會決議-->薪資進入牧師口袋
這誰不知道
問題是...誰不知道的問題是不是就是對的
亦或是積非成是
那就大家討論吧

2011-09-13 09:59:14 補充:
喂 發文的 提亞回答的很不錯
你要是交付表決 就很瞎喔
--
交付表決不代表瞎
能獲得多數網友的肯定豈不是比我一個人的肯定
更珍貴嗎

2011-09-13 10:02:51 補充:
兩者:一者對內、一者對外,你能分的清楚嗎?
--
竊以為這是個議題
也是個重要議題
但與本題無關
以另闢戰場為宜

2011-09-19 18:07:38 補充:
原諒我必須這麼說
但您舉牛肉麵的例子,真的完全沒有達到反駁的效果
可能還要回學校上一下邏輯課
--
如果今天中華民國政府規定
所有國內牛肉麵攤一律不得分門結黨
不能僅賣紅燒或清燉
也不能連鎖(像是三商X福)
若是分門結黨者,屬違法行為
得判處徒刑
那很抱歉
跟據法律規定
牛肉麵就是不得分門結黨,自創品牌,外加搞連鎖
-
但今天中華民國政府有這樣規定嗎?
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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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9 18:10:37 補充:
我必須說
今天基督教會
分成長老會,浸信會,聖教會,召會....
當然法律保障宗教自由
在法律,社會方面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
基督徒奉為圭臬的聖經中
明明白白的明文指出
"分門結黨的人
警戒過一兩次
就要棄絕他"
拜託啊
這是明文
還不是像三位一體這種東西
沒有明文
只是個人體悟出的一種"奧秘"
--
那您還有甚麼好辯駁的呢?

2011-09-20 16:20:06 補充:
要不要先去把整段經文背景搞懂
--
喔...還要把西元一世紀的經文背景搞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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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啊
根據中台神學院首頁
我們的信仰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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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信仰與實踐之唯一至高、充足而有權柄的法則。凡它所宣認的一切,都是正確無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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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且有權柄
又正確無誤
還需要搞懂他的背景!!??

2011-09-20 16:28:41 補充:
今天法律說
不可殺人
還可以問說
我們先去搞懂這條法律為甚麼制定不可殺人
才來研究看看要不要殺人嗎?
就遵守就對了嘛
-----------------------------------
今天基督徒宣稱
聖經是唯一,至高,充足,有權柄,正確無誤的
那豈不是比法律,憲法位階都還要高
結果咧
輪到要遵守的時候
一大堆推託之詞就出現了
啊什麼當時的社會跟現在不一樣啦
什麼現在是恩典時代...舊約的律法不用守...耶穌的寶血塗抹了一切啦
blablabla
自己都不會不好意思嗎?

2011-09-27 10:00:20 補充:

那就是和合本翻譯錯誤囉
那我們要不要棄絕和合本
2011-09-13 3:59 am
自我封閉成一個小圈圈的教會
不符合聖經.
2011-09-12 6:03 pm
提多書
3:10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

前文是指;

這話是可信的,
我也願你把這些事確實堅信的講明,
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作正經事業。
這些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

3:9
但要遠避愚拙的辯論、家譜、
爭競、以及因律法而起的爭論
,因為這些都是無益虛妄的。

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

知道這等人已經深入歧途,雖定自己的罪,仍是犯罪。


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
是指要拒絕這樣的事,

弟兄們,即使有人偶然為某種過犯所勝,
你們屬靈的人,也當用溫柔的靈挽回這樣的人
,可是要當心自己,免得也被試誘。

*沒有人是完全的;
2011-09-11 5:42 pm
是。
誰有權柄去警戒?誰有權柄去棄絕?

羅2: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多3:10 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

上帝的教會是教導真理的,如有一群人結黨不順從真理,上帝的教會當然有權柄去警戒;然而,如這一群人不受警戒,另立門戶,不久後,他們中間又有分門結黨的人,就再沒有警戒不順從真理的權柄了,因為大家都是一樣不順從真理的,也沒有什麼棄絕不棄絕,這些經文也不宜應用在他們當中。
參考: Bible
3:9 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紛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
3:10 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
3:11 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做。(提多書)

Q:1.請問目前台灣主要教派長老會,浸信會,召會,聖教會......等算不算分門結黨

A:基本上不算~^^+,如果算,啟示錄那七個教會就算分門結黨了~^^+

聖經中〞分門結黨〞重點在於單指〞個人或小團體〞

用在〞教派〞上連耶穌都是分門結黨出來的啦~^^+

所以說,保羅所說要〞棄絕〞的人,就是指

喜愛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紛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的個人或團體

Q:2.如果是,參加這些宗派的人要不要全部棄絕?

A:所以參見Q1

不需要全部棄絕~^^+

因為有一大堆人搞不好也很莫名奇妙為什麼我只是想信神卻被當成異端~^^+

11:17  神既然給他們恩賜,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 神呢?」
11:18 眾人聽見這話,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 神,說:「這樣看來, 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使徒行傳)

2011-09-11 05:37:52 補充:
加贈補充

這題超有賣點的~趕快來摻一腳~哈!

2011-09-11 05:46:54 補充:
加贈補充

啟示錄那七個教會↓

2:20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引誘他們行姦淫,吃祭偶像之物。
2:21 我曾給她悔改的機會,她卻不肯悔改她的淫行。
2:22 看哪,我要叫她病臥在床。那些與她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
2:23 我又要殺死她的黨類(原文是兒女),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
2:24 至於你們推雅推喇其餘的人,就是一切不從那教訓、不曉得他們素常所說撒但深奧之理的人,我告訴你們,我不將別的擔子放在你們身上。
2:25 但你們已經有的,總要持守,直等到我來。

2011-09-11 05:56:11 補充:
加贈補充

撒都該人跟法利賽人的差異篇↓

23:6 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
23:7 說了這話,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爭論起來,會眾分為兩黨。
23:8 因為撒都該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賽人卻說,兩樣都有。
(使徒行傳)

撒都該人要棄絕法利賽人嗎?
法利賽人要棄絕撒都該人嗎?

.............他們還站在同一個〞公會〞呢..............@@+

2011-09-11 06:19:56 補充:
PS:

最簡單的分辯法就是------------>既然你棄絕我、那我就棄絕你~^^+

比如召會的甲說長老會的乙是異端,那乙就可當甲是異端並棄絕他
比如召會的丙說長老會的乙是弟兄,那乙就可當丙是弟兄並接納他

以此類推---------唯有不爭競者才能合一~^^+

(這就是保羅所說的分門結黨的要棄絕的意思)

15:26 撒母耳對掃羅說:「我不同你回去;因為你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以色列的王。」
(撒上)

2011-09-12 05:08:16 補充:
我看靈糧堂這下〞跳到黃河都洗不清〞了~^^+

2011-09-12 05:15:53 補充:
TO 道聽大大

版主喜愛〞交付表決〞以示公平不是新鮮事~^^+

所以個人認為不用為結果如何而太計較

............否則這世界如何交在〞惡者〞的手中呢~^^+

加贈補充

這叫10個法利賽人審判1個耶穌

後果就是〞公平〞地走上十字架~^^+

26:31 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馬太福音)

2011-09-12 07:32:52 補充:
樓上的.....要舉例也講〞準〞一點......@@

蝦咪〞換來換去〞..........我也才去過〞一間〞~^^+

加贈補充

這樣看來~信口開河狗屁不通~果然是跟〞家庭教育程度有關〞了@@+

2011-09-12 07:33:34 補充:
哎呀~又被你挖到一點消息了~^^+

不要講太多......不然就沒搞頭了~哈!

2011-09-12 07:50:10 補充:
加贈補充

我就是那個〞純正100%〞不信〞三一神〞的人

我也不怕人〞知道〞........^^+

說白了〞你們〞爭來爭去不外乎〞神學〞、〞教義〞、〞律法〞、

但對〞最大的二條誡命〞都置之〞於後〞

要我來說-------------->如果〞你們〞不怕敵基督者愈來愈多的話

就繼續爭下去吧~^^+

18:6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
18:7 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馬太)

2011-09-12 23:07:39 補充:
........你說了那麼多

不就是那種典型的開口就〞訓教〞,閉口就〞落跑〞的人嗎~^^+

我來告訴你〞那種人〞站在哪裡--------->在〞台下〞贊聲啦~^^+

(意思就是搞死人就拍拍屁股說〞不是我**,我沒有責任〞的那咕^^+)

加贈補充

本人對〞沒擔當〞的族類特別沒〞好感〞

等你不會只出一張嘴,要〞抓鬼〞肯對自己誇誇推薦的〞弟兄姊妹們〞負責任的時候,再來談〞知識〞吧~^^+

2011-09-12 23:14:40 補充:
加贈補充

你不是〞牧者〞?

...............請問一下,那這裡的〞任何一位基督徒〞與你何干......@@?

他們或對或錯與你何干?誰是異端誰是正統與你何干?

你既不是牧者,誰需要去吃你的〞飯〞?

要說別人錯就是負起〞對或錯的責任〞,你想唬一唬就不關你的事呀?

你要不要說說你是從哪裡冒出來的~^^+

2011-09-13 06:33:30 補充:
安怎?

換講〞外國文〞了呀.........@@+

你怎麼不乾脆搬去〞美國〞住算了~^^+

(不過你搬去可能要換講德文了~不然我怕你被講英文的噹得呀呀叫~哈+)

這裡土產〞華人〞,打的是〞主流中文〞

要獻你英文的寶請去找〞崇拜會英文〞的人~^^+

本人對看不起華人跟〞亞裔〞的傢伙(比如日本人啦~)

--------->就算他會萬國語言也不配〞打中文〞~^^+

2011-09-13 06:49:38 補充:
加贈補充

我還〞記得〞八國聯軍喔..................@@+

你最好小心你是站在哪一邊的~^^+

17:5 控告他的朋友、以朋友為可搶奪的,連他兒女的眼睛也要失明。
(約伯記)

2011-09-13 07:02:18 補充:
不過話說回來

我看你就都打英文好了~^^+

那我的眼睛也可以清閒一點~^^+

2011-09-15 03:19:45 補充:
終於清閒一點了~^^+

我可懶得去找翻譯來翻千篇一律的〞英文版〞

這叫-----------眼不見為淨

也叫-----------少一種才華就少一份工~^^+
你說的對及嘞 這些人分門結黨 早已被主所棄絕
說的明白點 就是他們自己棄絕主道 必往永火裡行

2011-09-11 20:39:57 補充:
靈糧堂 ^_^ 真正的異端阿
人呆看面就知

2011-09-11 21:39:34 補充:
喂 發文的 提亞回答的很不錯
你要是交付表決 就很瞎喔


給假教會的 很簡單因為你們就是假的教會
不管你們做什麼說什麼 別人對你們的看法都不會有任何改變
假的就是假的 你有聽過預加之罪何患無詞 ㄇ
對於假的教會 人要說啥 你永遠無法制止
讓那吃猶太拉比口水的人講她的ㄅ

2011-09-11 21:46:09 補充:
路確實是窄的 找到的人少
聖經上許多的話 在人特意的竄改下
早已失去意義...在愚蠢的人教導下
信徒門最終也只能當個基督教信徒
信是枉然 跟其他宗教一樣
找到窄路的人確實少
2011-09-11 5:02 am
嚴正聲明,
主的恢復(召會)是脫離宗派、
持守地方立場而成立的,
並沒有分門結黨。

2011-09-11 21:28:14 補充:
自由飛翔,
主的恢復沒有崇拜高舉任何人。
我們之所以推崇倪柝聲弟兄和李常受弟兄,
是因為他們是主的僕人。
是因為他們正確解釋聖經。
我們甚至沒有給他們頭銜,只稱他們弟兄。
何來高舉?

2011-09-11 21:33:53 補充:
要接納所有信徒,
但要棄絕宗派。
接受各種宗派,
表面上似乎是心胸寬大,
但背後所代表的意義是什麼?
代表你認同可以自行成立各種宗派。
聖經所啟示教會的路,
是一條窄路,
並不是一條寬路。
是人把這條路變寬了。
如果成立宗派是無所謂的,
聖經中許多話都失去意義了。

2011-09-12 08:11:31 補充:
自由飛翔,
我不想跟無心尋求主的人爭論,
等你用詞節制一點,
用基督徒的用詞,
不作無謂的攻擊時,
再來討論。

2011-09-12 15:28:26 補充:
是不是分裂、是不是異端,
那是基督徒的事。
不想去教會的人沒有必要來管。


收錄日期: 2021-05-02 10: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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