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辮子、一種歷史
http://www.sina.com.cn 2003/07/24 22:37 新浪論壇
在中國,一條小小的辮子,便是一部近代史。
明代以前,漢族人都是留滿發,不剪也不剃。頭髮長了,不管容易污穢、散亂,只是洗洗梳梳,在頭頂上挽結個髻子。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不得空閒去梳洗頭髮,急風暴雨爲他洗梳,留下了莊子所雲"沐其雨,櫛疾風"的美談。周公姬旦因政務繁忙,在他洗頭的時候,還不斷有人來會。他不得一而再、再而三地握起頭髮去接見來人,傳下了"一沐三握發"的佳話。這些都說明了留滿發的不方便,特別是梳洗起來,很費時間。
然而,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漢族人受傳統思想束縛,小孩一生下,便任頭髮自然生長。至了應該上學的讀書童年,把頭髮因勢理順,挽結成髻,叫做"束發受書"。除非出家當和尚,削髮爲僧,頭髮是不能剪也不能剃的。《孝經》便有"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至也"句子,可見,保護頭髮那時是判斷一個人是否孝順的標準之一。
可以看出,在漫長的人類發展史上,漢族人的頭髮一直被當作生命、榮譽的一部分,珍惜異常。然而恰恰是在這個現在看似簡單的柔順纖維物質上,發生了許許多多的故事。
在隋、唐以前,統治者們還曾專門制定了"髡刑",因在當時剃去發後容易辨認,所以作爲一種懲罰罪犯的手段,讓別人一看你頭髮便知道你曾犯過事,讓你無處遁形,這便是太史公司馬遷說的"剔發受辱"。
《三國演義》有個故事,曹操兵臨南陽,因座馬驚奔踏了禾苗,觸犯了他自己規定的"踐苗者斬"的禁令,便"割發權代首",以儆效尤。這種以發代首的事情,在古代經常發生。從刑法上看,"去發"無疑是一種比較輕的懲罰。
《尚書.呂刑》將天下刑法分五等:墨、劓、宮、非(斷足)、大辟,"去發"並沒有在其中,而且自隋、唐以後,"髡刑"也被廢棄不用。然而,在中國近代史上,卻不知道曾有多少人因爲這小小的頭髮而被社會踐踏了一生。
1644年,滿清皇朝取代明朝,滿族人明白,作爲一個異族,要統治人口比自己多無數倍,占壓倒性上風的漢族,光靠武力是絕對不能長久的,最重要的便是意識形態上的絕對征服。而要征服意識形態,首先,便要漢族人民遵照他們的風俗。滿族的祖先女真和東胡、韃諸族,自古以來,是把腦袋周圍剃掉,前面剃得露出腦心,後面稍加剃修,然後把大腦複蓋處的髮辮偏成辮子。在滿族人要求漢族人遵守的習俗中,最有名的便是要求漢族人一律剃發留辮。 這時,歷史的發展走向了願望的反面,漢族人愛護頭髮的傳統,受到致命的一擊。然而,雖然清兵入關,明朝統治者垮臺了,遺民們卻認爲剃發有傷民族感情,紛紛反對。清兵在一些城市,命兵丁環衛待詔(剃頭匠),遇到未剃頭的人,要麽當場剃頭,要麽斬首示衆。這更激起一些地區人民的武裝反對。
江蘇、浙江一帶就曾有因"不忍視上國之衣冠,淪于夷狄"而寧願被殺頭卻不肯剃頭的悲壯歷史。江陰在歸順清朝後因反對剃發令而重新造反,全民總動員,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地寧死不降。城被攻下後,"滿城殺盡,然後封刀"。時人贊曰:"八十日戴發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萬人同心死義,存大明三百里山。
""是役也,城守八十一日而破,大兵至城下者二十四萬,攻城死者六萬七千有奇,巷戰死者七千有奇,名王騎將不與。蓋計我朝死事者不下七萬五千有奇,而吾邑城內外殉節被難者且數十萬矣。
"還有紹興,義大利人衛匡國在《韃靼戰紀》記錄的紹興人衛發之戰說:"韃靼(滿)人沒有碰到抵抗就佔領了這座城市,他們可以同樣輕易地佔領浙江南部的所有其他城鎮。
但是,當他們宣佈了剃發令之後,士兵和老百姓都拿起武器,爲保衛他們的頭髮拼死鬥爭,比爲皇帝和國家戰鬥得更英勇,不但把韃靼人趕出了他們的城市,還把他們打到錢塘江,趕過了江,殺死了很多韃靼人。
"紹興後來如何被滿人攻下,爲保衛頭髮紹興人付出了多大代價,衛匡國沒說,但完全可以從江陰的情況想到。這其中,歷史上最有名的冒過於"揚州十日","嘉定三屠"。魯迅在《呐喊*頭髮的故事》裏,說漢族人這樣作,非爲亡國,只因拖辮子,這話太偏激,但無論如何,"剃發留辮"卻是導火線。
經過血腥的鎮壓,漢人終於屈服,從此留下了一個恥辱的標誌:拖在身後的長長的辮子,外國人稱爲"豬尾巴"的怪物。
在別國,髮型或許可以成爲一種地位或生活狀態的標誌,如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歐洲許多國家的婦女剪短頭髮以表現她們政治、社會地位的解放,然而,從來沒有一個國家,頭髮和政治聯姻像中國這麽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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