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 疑問 20點

2011-09-04 8:50 am
本人是一間小型私人公司的員工

有僱員已在公司工作14個月,但僱主沒有幫這位僱員供強積金,
現在僱員要告公司,僱主說這與他無關,是會計的責任;;試問僱主這樣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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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2011-09-04 4:50 pm
✔ 最佳答案
兩個都有責任。

僱主請人是他主意,所以一定知道這僱員的存在。

會計負責公司各方的出入賬,怎會不提點僱主簽票供老強呀?
你自己份糧又記得定時入數或開票給僱主簽名確認。
你說我說得對不對 ???
2011-09-14 7:54 am
唔駛講咁多,根據法例是由僱主負責,即使要受罸都是僱主!
2011-09-06 8:00 pm
首先您要搞清楚, 現時法例規定 - 年滿18年歲至未滿65歲, 在僱傭合約下連續受僱不少於60日的全職及兼職僱員, 而月薪 (包括 OT, 勤工, 花紅等) 不少於 HKD 5,000, 僱主就必須為僱員參與強積金供款計劃。 不過2011年11月1日, 有關入息水平將修訂為 HKD 6,500 (下限)。


至於關唔關佢事, 話知公司係掃地阿姐負責搞文件同計糧, 總之僱主 (公司負責人/ 持牌人) 無依法幫您供款就係佢犯法, 唔係無提佢果個負責。


請隨時瀏覽積金局官網/ 致電查詢更詳細資料。



2011-09-05 9:58 am
欠供強積金, 你可向強積金管理局投訴, 讓他們介入調查
你無須理會僱主如何說
待強積金管理局調查時, 由僱主向他們辯解, 與誰有關, 興誰無關, 是誰的責任...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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