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不給予時間收拾私人物品可報警處理嗎?

2011-09-02 7:42 pm
辭職信發出後一小時便要離開公司, 雖然有賠代通知金, 但不許委派其他人代收拾私人物品, 還以不"工作証明信"威脅, 可請警方介入嗎?

回答 (2)

2011-09-03 1:20 am
✔ 最佳答案
個人財物被非法扣押當然可以報警求助。公司『不許委派其他人代收拾私人物品』是合法、合理的,公司是私人地方,沒有得到公司同意是沒人有資格委派他人進入公司內領取物品。

至於"工作証明信"目前並無法例規定僱主必須給予離職員工,也沒法例規定"工作證明信"的內容必須正面,如果你收到大約以下內容:"...由於xxx工作態度差、工作表現經常不合格、與同事關係惡劣,故此本公司決定於x月x日補償代通知金即時解僱xxx,並且把他列入黑名單,永不錄用....。"的"工作証明信",無人亦無政府部門可以幫到你!

被解僱就要預咗"工作証明信"就算有得收都會內容比較負面!
2011-09-02 9:41 pm
上述事情只屬僱主與僱員之間瓜葛,不涉及刑事成份,警方不會受理;發不發"工作證明"是公司內部行政,現行勞工法例並沒有規管。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11: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902000051KK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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