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清楚在法律的角度,怎樣才能叫做誹謗,法律上的誹謗的定義是什麼,怎樣才能告得入誹謗罪,在什麼情況底下才能告得到人誹謗,
什麼情況底下不能告得到人誹謗,
在什麼情況底下他人才觸犯了誹謗罪呢,希望各位法律界人士提供一下解說,
如果他人真的已犯了誹謗罪,我從什麼方法去告他人,怎樣做
而一般法律的程序是如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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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網友不要copy他人的文章及法例文字來當作解答
我睇明就唔洗出post問
我希望真的認識有關問題的人士解答我的問題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