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1/4/2xx33.html
法務部長曾勇夫昨日在最高檢察署查察賄選及暴力督導小組揭牌儀式上表示,甫落幕的斗六市長補選堪稱查賄最好的榜樣,謝姓候選人憑著過去政績勝選,且根據台南高分檢檢察長王添盛給他的報告,另名候選人樁腳原本準備買票,在檢警調鎖定下才無從下手,也才能使真正賢能的人當選,堪稱查賄具體表現。
台南高分檢檢察長王添盛怎會管到雲林縣斗六市的選舉?
另名候選人樁腳原 本準備買票,在檢警調鎖定下才無從下手
曾勇夫這兩句話有問題
台南的檢察長怎會去管雲林的事?
一個民主國家的法務部長居然可以用完全沒有證據的推斷去說斗六市長參選人沒有實際行為的推罪論
斗六市長只有兩個候選人 曾勇夫很明顯(絕非暗指)的在說張聰明賄選
馬團隊裡面的部長級官員 還掌管法務部 連基本的法律知識都沒有還是援用以前動員戡亂時期刑法100條的預備叛亂罪的思考
這個政府你能指望他會保衛台灣的民主政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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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這問題 馬迷連個闢都不敢吭一聲 哈 默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