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難過居然是離婚收場
我是一個台灣人與一個香港女生結婚 !!
目前才結婚不到3年對方就想要辦離婚 原因便是我們2個一直從認識到拍拖甚至到決定結婚都是處在分隔2地的生活
現在如果真的須要辦離婚手續時 那我不是非常的清楚該如何辦理 因為對方說她香港那邊是可以單方面提出申請的並不須要告知我一聲 不過我也並沒有做出對不起她的事情與行為
目前我想要知道的問題就是如果對方真的自己去單方面向法院提出申請的話 香港政府難道就這樣什麼也不過問之下就批準離婚成立嗎 ?
那我須要該如何應對呢 ?
小弟真的希望各位大大可以幫我解答這讓我身心靈都受到重傷的一個煩腦的問題 !! 謝謝大家
回答 (3)
✔ 最佳答案
我覺得佢吾單只系因為 分隔2地的生活
先同你離婚 !
因為 分隔是一早的事吾系今日的事
再者佢冇可能一下子甘絕情同你離婚
我好懷疑佢有第三者 /不滿意你對佢態度 !
可以的話你去港同佢再傾話吾想離婚 /
搵方法挽回感情 !
( 你甚麼都不做 , 佢會覺得你吾緊張佢)
女人好多時口不對心 , 你逗下佢
佢可能會回心轉意 !
2011-09-01 14:21:27 補充:
對方就想要辦離婚=想逼你為佢做多 D 事
可能只系想你關心佢/ 見你多 D
離婚是在配偶生存期間,通過法律手段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一對夫婦在完離婚程序的過程中,都要面對各種問題,例如:贍養費、孩子的撫養權或監護權,以及夫婦間在財產上的分配。分居是離婚程序中一個重要的環節。離婚亦有與死去的配偶離婚的先例,但現代社會已沒有這種需要。在天主教國家,離婚曾經是不被法律允許的。隨著各國修改法律,目前世界上僅有梵蒂岡和菲律賓不允許離婚的。另一種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是宣布婚姻為「無效婚姻」。
離婚、判決子女撫養權和夫妻財產分配,除非夫妻就離婚有和解協議,離婚與否便須交由婚姻法庭處理。婚姻法庭稱為「家事法庭」,因此稱本網為「家事網」。家事法庭的案件一般稱之為家事案,英文 Matrimonial Causes。
離婚聲請中除了離婚問題外,夫婦如果生有子女,離婚聲請人要在申請離婚時,同時申請子女撫養權和子女贍養費。我們的離婚律師會按過往的實戰經驗、離婚法律知識和法庭技巧,提供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讓你或妳的婚姻困擾早獲解決、儘快取得離婚令,減少創傷和擔憂。律師心底話:結婚時,常將「白頭到老」、「永結同心」作祝福語,對女孩子來說,婚姻很多時候被看成最終歸宿,希望丈夫可以一生鍾情自已,不會想到有離婚的一日。可是,生命不時事與願違,結婚後,兩人共同生活,又或許生兒育女,才逐漸發現,婚姻生活不是想像中般幸福快樂,少女時期讀過的公主和王子童話婚姻故事,沒有實現,丈夫不再愛鍚自己、夜歸、行踪鬼秘、對孩子漠不關心,甚至有異心。衝突、誤會、矛盾、爭吵時常出現,當一方忍無可忍之時,終會說出:,由此拉起離婚申請的序幕。如果婚姻帶給妳痛苦,離婚可能令妳早日脫離這個傷痛的關係。但緊記,請儘量嘗試挽救彼此的關係,離婚只可在別無選擇下才進行。離婚或不離婚,都給妳祝福。
參考: 香港每年離婚數字過萬,離婚率高。
收錄日期: 2021-04-24 22:38: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831000051KK0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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