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002所述內容正確,我補充一些較簡單的詮釋:
1. 如果僱員只放兩三天病假,就算有醫生紙,僱主在法律上是沒需要比有薪的
2. 而你所提到的病假累積日數,在勞工法例中,只針對連續4天或以上的病假才適合使用.僱主需比最少4/5正常薪金,多過4/5更是沒問題
3. 故此就你個案提到內容,需要參考你和公司的僱庸合約中,有否訂明公司是會提供病假薪金(於少於連續4天的病假的情況下)
4. 正如002所提到,個別公司會註明如僱員能提供醫生紙,公司會就此提供有薪病假(例如限定只提供上限每月兩天,多放作無薪),此條款是僱員福利,並不是法例規定,吾比亦不是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