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一般來講每位國泰經濟艙乘客可攜帶多少件手提行李上飛機? 是否只可帶一個旅行袋和一個小型提包 (例如筆電或長笛), 而總重量不得過7公斤?
本人是留英學生, 在填滿35公斤的寄艙行李箱後發現仍有頗多未收拾的行裝, 打算把餘下的都以手提行李形式帶上機. 以下是我的原計劃:
旅行袋: 雨衣, 四本書, 空水瓶, 薄外套, 濕紙巾, 充電器
書包: 盥洗用品, 少量嗽口水, 潤膚膏, 證件, 錢包, 數碼相機, 一套內衣褲, 筆袋, 電子辭典
筆電
長笛
共四"袋"東西, 幾乎超重.
不知道大家有甚麼意見, 使得我的行李數量和重量均符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