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辭職問題..thx !!!!!

2011-08-29 7:50 pm
如果我想係1月31號前離開公司 , 而且可以拎到最後一個月的人工
((因通常最後一個月的人工都要在離職後7天內回公司取支票))

那我最好應該什麼時候遞信 ??

12月中才遞信會太遲嗎 ??

thx !!

回答 (2)

2011-08-29 10:21 pm
✔ 最佳答案
僱傭情況 通知期 代通知金 在試用期內 試用期內的首個月 無需通知期 無需代通知金 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 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 依照協定的通知期,但不少過7天 見表二 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 不少過7天通知 見表二 無試用期/ 在試用期之後 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 依照協定的通知期,但不少過7天 見表二 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 不少過1個月通知 見表二
首先 你的情況應該是在試用期後吧
然後要看僱佣合約有沒有明確寫明
如果無就要一個月通知
假設你上班的最後一天是2012/01/26 是大年初四
那麼一個月就是至少31天, 對上數1個月,
你就要在2011/12/27日或之前辭職了
當然如果你怕我計錯日數, 可以再提前一兩天
就萬無一失啦~

p.s. 以上的情況是在連續性合約之下
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 時, 他的僱傭合約便視為連續性的僱傭合約。
2011-08-29 8:01 pm
你仲有無大假可以扣?


收錄日期: 2021-04-15 15:35: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829000051KK0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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