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A最近推出一隻危疾保險「多重安心保」,因為保障功能增加,保費亦較貴。
不過仔細看過內容,發覺那些多重保障也有很多規範。
例如:「5年癌症等候期」同一器官發生癌症復發除外、每類嚴重疾病組別可索償一次、受保人被診斷患上第2至第5重嚴重疾病後需生存最少15日等
如果係咁,係咪單買一隻「泰然安心保」好過?因為保費平d (我無實質數字平幾多),反而可以買大d保額。
究竟我應該
Plan1: 只係買多重安心保
Plan2: 買大額d既泰然安心保
Plan3: 買泰然安心保,再另加一些沒有儲蓄功能的危疾保
如果是Plan3,有事時只claim泰然安心保,但不claim另一隻。
若不幸再有事,先claim另一隻,咁係咪變相保兩次?
大家認為如何?定係你地有Plan4提供?
同埋買危疾保,保額幾多先叫足夠?因為要考慮通脹因素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