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摸貨的問題?

2011-08-28 2:58 am
請問簽臨約可否摸貨?還是要簽正約才能摸貨?(不計額外印花稅)
更新1:

小弟意思是買家簽署臨約後,可否以確認人身份轉售???(細訂落10%的情況,業主殺訂蝕本的情況下)........還是簽正約後才有資格以確認人身份轉售?

更新2:

如舊原業主不殺訂,實際上簽臨約的買家有冇法律地位跟另一新買家簽臨約轉售???

更新3:

明白哂,咁例如a跟b在9月1日簽臨約,9月14日簽正約,b可否在9月2日跟c簽臨約???(但臨約日期雙方同意填9月15日)另外如可以的話,c在9月15日前反悔,c可以無條件取消合約嗎???還是仍要給b殺訂???.......thx

更新4:

小弟知道冇法律地位,我的補充問題是B,C 2人將臨約日期填寫為A,B的正約日之後

更新5:

請問我的補充問題,B,C 2人是否簽咗都是作廢的?

回答 (3)

2011-09-04 10:57 pm
✔ 最佳答案
如果根據你嘅方法,簽了等於無簽,對各方都毫無保障!因為簽的都是將來的合約,中途任何一方都隨時可以作出變掛,行內除了摩貨外仲有一種方法是"賣Prelim",97/98好流行,但近年確實很少用到,簽的文件有法律效力,對各方都有保障,但很抱歉,細節已經唔太記得,你可以試吓問吓律師樓,應該有標準文件比你用。
2011-08-29 3:21 am
簽正式合約,成交期係3個月後,咁你咪有3個月去摸lor.

2011-08-29 15:39:13 補充:
而家D人講野真係無哂邏輯,又話明白哂,跟住又要再問,咁即係明定唔明?
2011-08-28 10:23 pm
摸貨要搞清楚身份 ,
如果你未成為確認人 ,
用何身份摸貨 ?
臨約賠訂後就沒有法律地位 , 憑啥摸出去 .

有了法律地位就要交稅 , 沒有灰色地帶 ,
不過 額外印花稅只適用於住宅 ,
工商舖不受限制 ,

2011-08-28 18:06:25 補充:
簽署 臨時買賣合約 => 準買家
簽署 正式買賣合約 => 確認人
落訂多少 , 和法律身份無關 .
你的問題是 , 不能分清楚
臨約 和 正約 的法律地位 ,
簽署臨約根本只是準買家 ,
又怎能以確認人身份買賣 .


收錄日期: 2021-04-20 1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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