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答: 應該不用賠款, 或是, 扣取閣下的薪酬。 道理很簡單, 信用咭機構, 在確定信用咭持有人應否付款, 往往建基於商法上的考慮:1.) 信用咭的完整性: 包括合法地使用, 信用咭有效的使用日期和完整的信用咭編號。2.) 商業交易的真確和完整。如果, 合乎以上的事實。只是, 遺漏了客人在信用咭存根的簽署, 這樣, 是不會影響信用咭機構, 要求信用咭持有人付款的理據。
實際操作上, 只需把有關遺漏了客人簽署的信用咭其中一存根, 連同有關單據的副本, 一起寄往信用咭機構處理便可。話說回來, 閣下離開該公司, 應該是對的。當同事出現困難的時候, 只是袖手旁觀, 想的不是解決問題, 而是劃清界線, 找出待罪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