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安獲判無罪

2011-08-25 2:02 am
如題:
請問我要到哪聯署
控告司法恐龍下台
更新1:

柚子: 很抱歉 我是無色彩人士 要參加聯署是要激起立法改革 立法 把非國籍人士 心不在台灣卻領台灣俸祿的寄生蟲去除 並不挑起藍綠之爭 難道你不贊同吗? 或你心中也只有藍 無台灣?

回答 (13)

2011-08-25 5:58 pm
法律之前該就事論事 而非就人論事

若有人拿不實證書應徵工作
工作期間認真負責表現良好還獲得獎賞
若有一天被踢爆謊報學歷
請問這人工作實質所得可以要求還回公司嗎?
這人會被判詐欺罪嗎?

我認同上述2樓網友所說,不應改以詐欺罪論處
(若有人拿不實證書應徵工作) 當然是以較重的"偽造公文書"論處









2011-08-25 10:07:49 補充:
我不在乎實質所得是否返還國家,我只在乎我要怎麼教育下一代目前司法的亂象是錯的

2011-08-26 11:39:56 補充:
不實證書或公文書,都是偽造文書,本來就是不對,如果大家都認同(沒有藍綠),譴責他,重罪判他,還有誰會偽造文書,就不會有其他的實質所得的問題
2011-08-25 6:38 am
2011-08-25 4:08 am
這個判決似乎在告訴社會大眾
「國民黨政要,不受中華民國法律約束」

這個審判=詐騙無罪

法官判李慶安無罪理由:立法院沒盡到查證的責任(所以責任不在李慶安)

李慶安雙重國籍當民代明顯違法,而法官竟然認為責任在立法院 那麼詐騙集團騙到錢是否可以說「你自己沒盡到查證的責任」(是你活該,我無罪)

詐騙集團偽裝成被綁架的親人、偽裝成檢察官....騙到了錢是不是都是因為當事人沒查證所以被騙呢?

之前有人用假的文憑到學校當教授,一當當了快十年才被發現,比照李慶安這個騙子是否也無罪呢?因為是學校沒盡到查證的責任阿

已經被抓去關的詐騙集團是否可請求冤獄賠償呢?
2011-08-25 3:52 am
民間司法改革委員會.正在進行聯署中.

台灣漸漸的被外國人或準備當外國人的政克治理...連台灣司法都認同了..我覺得羞恥.友罪惡感......
2011-08-25 2:46 am
里長每月領取4 萬5千元事務補助費,里長每天都在經營自己的營利事業,拿錢不做事,4 萬5千元事務補助費全部放入私人口袋,不用拿單據報帳,這些錢是國民黨立委立法給予里長樁腳的月賄金。慷納稅人之慨的買票錢,現在的大學生拼命工作,半數以上的人,每月都賺不到3 萬。里長還有臉繼續領取月賄金四萬五嗎?新北市的板橋市里長,更是全國最大尾,李慶安這種過氣小咖怎夠看!東森新聞8月爆料播報新北市的某里長,將里長辦公處公佈欄擅自設立在單親媽媽房子門前的出入口,阻礙進出自由,被單親媽媽提出告訴,里長辯稱這是為了宣導政策,另人不齒,里長辦公處公佈欄本來就應該只能設立在里長辦公處自家門前,讓里民洽公時能順便看到,那有以鄰為壑的道理? 不過這並不是單一個案,因為選舉又到了,新北市政府和各區公所為了討好基層樁腳里長,拉攏票源,最近幾個月,大慷納稅人之慨,在里長指定巷道不斷翻舖柏油、增設里長跑馬燈電子看板、增設里長辦公處公佈欄、增設里長廣播設備、增設里長轄區監視器,美其名說是為了宣導政策,由於里長每一個小小轄區都是相鄰毗連,結果這些到處密佈的里長電子看板、里長辦公處公佈欄、里長廣播設備、監視器,將整個新北市市容弄得髒亂不堪,也看不出有什麼政策宣導效果。政府不斷強調財政困窘,倡導節能減碳,里長要作政策宣導、里民活動公佈,里長家的室外牆面就有現成的大型里長公佈欄可用;里民家家戶戶的樓梯間外面大門,也已有里長設立的壓克力公佈欄;里長轄區更已經設有廣播播音設備、監視器。但這些花大錢買來的設備通常擺著不用,里長還再要大搞跑馬燈電子看板、公佈欄,踵事增華。這些里長電子看板的播放內容重點是里長某某某敬祝大家健康快樂,再搭配一些沒人要看的八股政令。這些里長電子看板、里長辦公處公佈欄、廣播設備,全部都是未經申請核准設立的違章建築物,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環保局、及違章拆除大隊均瀆職不拆除,不僅製造街頭髒亂,夜深人靜,里民都入夢鄉時,電子看板還在繼續播放,競相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及國家電費。電子看板廣告效益既比不上電視、網路、媒體,內容八股,毫無吸睛之處,根本沒有人要看,對里民並無實益,純粹是里長造勢出風頭的工具,尤有甚者,里長一旦被里民唾棄落選,或電子看板故障,沒有錢修理,電子看板就任其曝屍街頭,無人理會,造成市容新髒亂,讓市民極為嫌惡。朱立倫當選新北市市長後,取消了市議員分贓式的工程補助款,市民還以為他很清廉,不過現在最近看到他利用執政資源,在新北市板橋區各街頭巷尾,不斷矗立增設里長電子看板、里長辦公處公佈欄、里長廣播設備,任意揮霍納稅人的血汗錢,一方面又對中央不斷喊窮,市民才看清朱立倫的真面目。如果執政黨如果還有良心,應快刀斬斷麻,立法取消里長月賄金四萬五千元,並取消里長選舉,將業務交還村里幹事執行,並拆除里長電子看板、里長公佈欄,還給人民清淨祥和環境。現在國家財政困窘,朱立倫更應要求新北市政府向中央政府學習,進行組織瘦身,裁員並裁減經費,以杜絕官員、里長浪費國家資源之惡劣行為,否則全民應利用選票對執政黨及國民黨立委進行制裁。
參考: 消滅貪官污吏、貪污里長
2011-08-25 2:25 am
「神鬼交鋒」! 通緝犯混進大學當主管 更新日期:2011/08/16 13:12 電影「神鬼交鋒」真實上演!高苑科技大學招生處副處長,竟然是一名詐欺、盜匪通緝犯,他在11年前潛逃印尼,卻在兩年前持印尼護照返國,謊稱自己幫印尼前總統梅嘉娃蒂助選有功,還是知名企業總裁的左右手,拿著疑似偽造的碩士學歷,混進大學當主管,真的很誇張。 猶如電影「神鬼交鋒」一般,照片上戴了棒球帽的男子,可是騙倒眾人,說是32歲,但看看他的護照,明明就是禿頭中年男子,他不僅謊報年齡10歲,還是詐欺、盜匪雙料通緝犯,11年前潛逃印尼,卻在兩年前持印尼護照以及印尼碩士學歷,聲稱自己精通馬來文、義大利文跟英文,混進高苑科技大學當專案研究員,甚至擔任招生處副處長,還代表學校到各個校園頒獎。 高苑大學主祕張宗翰:「學校本身也是受害者,不過因為他也沒有從事授課、教學工作,所以對學生是沒影響。」 真的有夠誇張,他在自傳上宣稱自己是孤兒,大學畢業後,跟著知名集團總裁到義大利開疆闢土,甚至宣稱曾幫印尼前總統梅嘉娃蒂助選有功,標榜學經歷豐富,但他的保證書卻只能找到雜貨舖的朋友簽名,難道學校一點都不懷疑嗎?高苑大學招生處長夏紹毅:「有時候也會懷疑,這個人資歷這麼好。」 原來他還冒充雷凱傑,涉及另一件糾紛案,搭機時被查獲,才意外引爆,這之前的身份也都是假的,明明只有高中畢業,是出生高雄的通緝犯,卻假扮歸國學人,還當了大學的副處長,實在很離譜。

或許以上的新聞比李慶安離譜,但概念是一樣的..學校有權追回這個詐欺犯的薪水,就算他已經幹到了副處長,代表應該有所成效才是,但學校若不追究,那外人無法多說什麼!但李慶安任的是公職,領的是納稅人的錢,可以這樣嗎
2011-08-25 2:22 am
法律之前該就事論事 而非就人論事

若有人拿不實證書應徵工作
工作期間認真負責表現良好還獲得獎賞
若有一天被踢爆謊報學歷
請問這人工作實質所得可以要求還回公司嗎?
這人會被判詐欺罪嗎?


2011-08-24 18:54:26 補充:
有實質付出的工作所得如何能算詐欺?
依據勞基法精神
非經法院判決或本人同意
雇主不得以任何名目苛扣勞工薪資
2011-08-25 2:18 am
一堆被媒體牽這走!

重點她拿錢不做事才是詐欺!

全台灣有多少公務員做二萬拿九萬的薪水!

還退休領退休金!

不知道有多少個!

那些米蟲怎沒人去抓!

有多少的政府官員真的ㄟ錢!

現在是在國外高興快活的生活!

拿的錢也比她多!

怎沒看到人去抓!

一堆被牽這走瞎起鬨!

2011-08-24 18:20:06 補充:
欠稅大戶怎沒看到妳們綠色人士去檢舉!
2011-08-25 2:18 am
我們是黨治的國家
任何事情對國民黨有害的事情都會輕判

不屬於民意代表....那些詐領的金額....可以放進口袋嗎?
2011-08-25 2:13 am
我只能說!!立法院失職!!在沒立法的情況下!!如何判一個道德有罪!!但卻無法源依據的法律漏洞呢?

如果沒強奸罪!!那強奸不也沒罪!!我國是法治國家!!不是道德國家!!不能以道德為基準!!就要判人有罪!!

2011-08-24 18:16:15 補充:
再說那些會逃漏稅的大戶!!不也靠著立法院沒立法!!無法直接把錢扣下!!

還要等程序完成!!屆時那些大戶早逃之夭夭!!

收錄日期: 2021-05-04 01: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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