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主與clive兄及hkman兄同在。
求主開他們的心讓他們聽見您的話語。
人的自大根本沒有意義,污辱的言語只能令人污濁。
hkman兄及clive兄,
不知到你們又有沒有信主的膽量,一起跟我說:"願主的名臨到所有人身上,並願人人都悔改,讓耶穌拯救。"?
2011-08-26 18:04:33 補充:
本人希望其他人(包括閣下)以及非教徒可以(有永生能)到天國去
見: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6911082500805
彼後 3:9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約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 14:7 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
盛閣下貴言,乃願人人都最終得救。
願人都認罪悔改回轉向神,藉著信耶穌基督免去那懲罰。
2011-08-27 13:43:14 補充:
KMan兄,
>>基督徒就是基督徒,始終無法成為一個愛人如己的人!?
愛人如己是主吩咐信他的人要遵守的,只可惜,救恩只有一條路,就是信耶穌。
為甚麼只有耶穌,因為人的罪令神與人分隔,耶穌令我們在神面前得以完全。
而且,叫人回轉這話是叫那些聽見了這話的人而說的。叫人回轉,這話有多難明白嗎?
神不是人的奴隸,不會按人的己意而行。神想要的是世人都回轉認罪悔改,不再作不當的事。要得救,這人需要認罪、悔改。
2011-08-27 13:43:32 補充:
約 6:60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約 6:61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原文是跌倒)麼?
約 6:62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
約 6: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約 6:64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
約 6:65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
2011-08-27 13:43:44 補充:
clive兄,
信徒也相信"善惡頭來終有報"的,但我們信的是死後有審判,犯罪的必有懲罰,行公義的就有賞賜。若閣下口中壞事做盡的人不回轉,那懲罰是無可避免的。
2011-08-29 12:38:54 補充:
hkman兄,
就是因為耶穌為了世人的罪而死,無惡不作的人回轉才能得赦,回轉的人不是甚麼也不用做,他若是明白,就要為了以前所作個的過犯保償,認罪、悔改,棄惡行善。
但可惜,閣下的心思連寬恕罪大惡極的人亦做不到,卻說自己的愛比叫人回轉向善的神好?神來到世上就是要救罪人,就是那些不信、犯罪的回轉得救,讓聽見神的話的人由他們的罪中回轉。
(con't)
2011-08-29 12:39:07 補充:
要得救就要行出來。你的人生、生命要因耶穌而有所改變才算得到救恩。
不下數次本人已說希望所有人都得救,但閣下想要的"得救"是世人繼續隋落、繼續行不合理的行為、繼續犯罪、繼續不信。在地上被捆綁的,在天上也要被捆綁,在地上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
仍願人人都悔改,讓聽見的人明白到自己所作的過犯,回轉向神。
2011-08-30 15:52:22 補充:
其實我早就答了你。「沒聽過(衪)的人」死後可在主的懷裡得安慰。神定當將行惡的及行義的分開。行惡的得應當的懲罰,行義的得應得的賞賜,善惡分明,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神愛你,不願你因為犯罪而死,才賜下耶穌讓你可以籍著信他得救。
得救可由信神賜的耶穌開始,這行動就是這麼簡單。神也養活八爪魚照顧他們的生活,天父愛我們又為何不會照顧我們的需要呢?
2011-08-30 15:52:35 補充:
又賜你一切非必然的恩賜,閣下的生命也是神賜給你的,你的安穩生活環境也是,你能有時間用電腦,你能夠有手腳,你能有父母、配偶、子女,你口渴就有潔淨的水可飲,你肚餓了有潔淨的食物可吃,你悶了可看電視,你熱了有空調,你冷了有暖爐或厚衣。這些東西,神沒有要求你回報的。
2011-09-02 12:50:43 補充:
本人會在評論回應意見023。
先回應意見024:
當然,神亦希望你用行動去拿取,言矣,萬物都是神所做的,但沒有一件是必然地賜給人的。父母、潔淨的食物食水、和平環境,沒有是必然賜給你的。
假如你出於愛想送禮給你愛的人,難道這種心意叫"回報"?而你愛的人見你犯法向警察報案,難道這叫"殺人放火"?
2011-09-02 16:45:28 補充:
回應026,027
閣下有手有腳,有兒女,有安定的生活,但太太離異,你就知道你可以擁有的一切都不是必然的。
非洲人不是該死的,但是誰令他們生不如死?國家貪污,在它之下的人民又如何得平安?你見到非洲政府的生活不是很豐富嗎?但它的人民卻連找吃的也有問題。為何人民連吃也不能時,政府還可以有富裕的生活?那些捐贈不是被官員挪用,就是被關卡的人分攤了。神令他們如此?不,人才是罪魁禍首。
(con't)
2011-09-02 16:45:55 補充:
你要討好你上司,是為了你自己的工作;你送禮給你愛的人是出於心意,是出於真誠;為了神而作神喜悅的事是出於敬畏,非為回報。以上沒有一事是一定有回報的。
你犯法有人向警察報案是行公義。他為了愛護和保護你而不報警,雖然值得諒解,但你害他的手也被沾污。所多瑪人殺自己的兒女奉獻給他們自己的神,挪亞時代的人思想邪惡,羅得的女兒灌醉父親生產後裔,這些人行為邪惡,閣下說神的行公義是殺人放火,那閣下是否認為” 殺自己的兒女奉獻給他們的神”、”女兒灌醉父親產後裔”是正義?
2011-09-06 13:35:58 補充:
回意見030:
出生的嬰兒有錯?HKMan兄,這話閣下不妨也向天天過著充足的生活的非洲政府與及那些貪污的官員問問吧。神早在聖經向人說這些事是錯的,但奈何人心裡只顧自己利益,我也想問非洲政府與那一眾貪官到底要非洲死多少人才會醒覺將資金、食物、食水、應有設施給與非洲的貧民?我們的捐贈,政府何時才會交與人民而不是將之挪用揮霍?那些政府何時才會由獨裁變成以民為本?
2011-09-06 13:36:23 補充:
回意見031:
所多瑪與蛾摩拉是兩個沉溺男色而淫亂的城市,上帝出於公義才要審判那地。"殺自己的兒女奉獻給他們的神"、"女兒灌醉父親產後裔"當然不是正義,這亦不合神的心意,上帝從來沒有叫他們這樣作,神審判他們是伸張了公義。而羅得的女兒們染上了所多瑪與蛾摩拉的人的惡習,與自己父親進行性行為,是彎曲了性原本的用處,他們的後裔是由亂倫所生(亞捫人及摩押人),亦因此不被神所接納。
申 23:3「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2011-09-06 13:37:20 補充:
回應見032:
信耶穌白白得救到天國是神送的禮物,在天上的賞賜是神出於人按神所吩咐的公義所行的而賞賜。就如同公司花紅,公司賞賜員工薪資以外的酬金,難到可以說員工是求花紅而工作的?這些都不一定要賜予你的。
若你的上司就是你的另一半,她豈需要你去討好奉承?你若愛她,定必真誠照她意思而行。她給你的賞賜也許是對你工作上的嘉許,難道那賞賜又可以說成是你自己應得的,或是你幫助她的藉口?別人怎樣由得他們,她知道你是真誠對她就夠了。
2011-09-12 18:04:57 補充:
回應036
為甚麼不問?我還要問他們:神叫人回轉向善行合宜的事但為何聽不見而且還要犯更多更大的罪?而且是HKman兄閣下先問為甚麼有非洲饑民(見閣下回應026),本人已說不是神令非洲饑民出現,但仍是源自人禍(見意見028),那些非洲人原本可以有一個安樂的居所,他們出生的環境原本可以是美好的,若不是人不願意聽神的話,搶奪了他們應有的物資,他們豈會如此?
求神打開那些人的心,讓他們接受你,並讓居所、潔淨的食物食水都可到有需要的人手中。
閣下又如何知道神沒有審判或不會審判那些貪官?挪亞時代的、罪惡之城的、迦南地的罪人都因為犯罪而被審判,那些犯罪的貪官若不悔改也要有同樣的審判。
2011-09-12 18:05:54 補充:
瑪 2:17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神在那裡呢?」
2011-09-12 18:06:14 補充:
瑪 3:13耶和華說:「你們用話頂撞我,你們還說:『我們用甚麼話頂撞了你呢?』
瑪 3:14你們說:『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甚麼益處呢?
瑪 3:15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脫離災難。』」
瑪 3:16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
瑪 3:17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
瑪 3:18那時你們必歸回,將善人和惡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別出來。」
2011-09-12 18:06:34 補充:
回應037
亞捫人及摩押人就是羅得兩女兒灌醉父親產後裔,他們(亞捫人及摩押人)是亂倫所生,神不能容立他們也是正常的。
而亞當夏娃的時代亂倫是不存在的概念。亞伯拉罕的時代﹐和親兄弟姐妹結婚的做法仍然持續著的。由於在當時並沒有從神或從社會而來的法律去禁止這種行為﹐這和現代的亂倫罪並不相同。在以色列人開始興起的時候,神才開始禁止親兄弟姐妹結婚的行為(利 18:6-18)
2011-09-12 18:06:57 補充:
回應038
花紅係額外薪酬,公司唔一定派比你,派唔派都係公司決定。影響下年員工示氣,是公司決定。本人以花紅為例子只想說明沒有一定要賜予的這個道理。
你係愛你的配偶(若是合宜的)就會主動為做佢鍾意既事。神喜悅人以歌聲歌頌衪,信衪又愛衪的人自會歌頌衪。
2011-09-15 11:53:14 補充:
回應044
HKman兄,
人因犯罪,又死不去悔改,而因此才有地獄受苦的懲罰。
神希望人回轉向善因此才派耶穌來讓人可藉著得救,這是超出人配有的恩賜,亦是希望人不要選擇死亡而選擇生命所作的。
人是神所做的,人聽見了卻不去敬拜衪,又作不合理、不義的事,甚至敵擋神,是於理不合的。
(con't)
2011-09-15 11:53:26 補充:
而且,不是口說愛衪,歌頌衪就自會上天國的。
神說:"信我的人多,得救的人少。"
許多掛名基督徒並沒有真正得救,因為他們所行的並非天父的旨意,若心意更生,又願行衪的道的,有神在心中,就有天國的盼望。
主希望你回轉,生命受改變,而不是希望你繼續在不潔不義、污穢不堪的生活裡過活,因此才必須要你在還有生命的時侯回轉。行正當、合宜、合符公義、合符道德的事,難到是惡、是欺騙嗎?叫人繼續行犯法、欺詐、行不潔的行為又合符公義嗎?我亦希望所有人回轉並可到天國去,但若行惡的沒有回轉,卻又能到天國去,這就不符公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