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針對基督徒的回答繼續探討
之前一篇
[因王家給基督教那麼多錢,基督教才對一夫多妻閉一隻眼嗎?]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8190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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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據王雪紅等王永慶幾個基督徒子女的說法,王永慶與他的情婦楊嬌都是基督徒。
兩位基督徒通姦了幾十年,整個社會都知道。
為什麼基督教對這有錢信徒大玩一夫多妻的通姦行為當沒看到沒有要他們認罪悔改?
有些基督徒辯稱,基督徒的行為是自己跟神負責,教會不管信徒的私生活。
好厲害的說詞,既可以跟其他人辯解,教會又可以不需要去得罪這些大金主,就可以繼續拿到他們的錢。
不過這麼辯解的基督徒可能是被這些有錢信徒捐獻的錢遮住眼睛,以致於看不到自己的聖經經文寫了什麼。
在保羅書信中,有位基督徒因娶了繼母而被趕出教會,且說其他基督徒就是與他一起吃飯也不可。(歌林多前書 5:1~13)
顯然基督教的聖經中可不是說教會只要放著讓信徒自己跟神負責就好。而是教會必須管信徒的行為。
怎麼這段經文一遇到大金主王家就不適用啦
基督教會有將王永慶與他的情婦楊嬌趕出教會嗎?
有不與他們一起吃飯嗎?
我看那些牧師是想跟這大金主吃飯而求之不得呢
所以問題就是
聖經說要將犯罪的信徒趕出教會,為何對有錢信徒就不適用?
網友㊣耶穌激凸㊣ 說的很好,基督教這是變相的賣贖罪卷,為了有錢信徒的捐獻,對有錢信徒的通姦行為可以默許接受。
除了有錢信徒,基督教對有權的信徒也一樣裝瞎默許。
基督徒蔣介石離婚另娶了基督徒宋美齡(其父是個牧師),這違背耶穌說不可離婚另嫁娶。
基督教也沒有將他們趕出教會不與他們吃飯,全台灣基督徒還不是裝瞎裝成沒看到。
以上歡迎大家回答自己的看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