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信用卡貸款了四十萬給他~~~結果他沒把錢給我爸爸媽媽 也不知道他把錢花到哪去
現在他承諾每個月都會還錢 繳信用卡~
結果現在他又不繳了........
我們有錄音 還有跟他對傳的手機簡訊(手機是用妹妹的名字辦的)
還有他姐姐也有說要幫他還~但是現在也沒下文
我們知道他姊姊工作的地方在高雄 也知道在哪一間電子工廠(我們住北部)
現在也只知道他的名字 還有他們家開的麵包店跟電話~
如果要提告的話 對我們有利嗎? 他們在嘉義 我們在北部~
如果只提供他的名字跟麵包店 還有電話 ~還有他姊姊的電話跟名字 這樣法院找的到人嗎?
謝謝
更新1:
冬季 你好 那請問一下 我們現在提告他詐欺的話 金錢這分面有辦法拿的回來嗎? 謝謝 還有以刑事部分去提告的話~那走法院我們要付什麼費用嗎? 有去搜尋了一下 如果以民事部分告他欠錢不還 是還要負擔積欠金額四十萬=四千塊 是我們要支付的 對嗎? 那如果這樣的話 是不是不要告民事 告刑事部分的就可以 因為我們家實在不是很好過 只是太容易相信別人了,以為是妹妹的男朋友就不會有問題~ 謝謝你
更新2:
冬季 謝謝你~~~你真的很熱心^^好心會有好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