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請問本人在破產期中,昨天收到判傷百分比的工傷錢,要還給破產官嗎?
答:有機會!雖然工傷賠償不屬破產者的工作收入,但按破產法例所限,破產者在破產期間的所有收入,都要如實申報和在被要求時上繳!
故你有很大機會要上繳部分賠償金作還債之用,但理應無需全數上繳而保留部分!
即如你向破產管理主任申報這事後,他要求你書面提交相關資料給他參考後才作定奪可證!因如果無需上繳或要全數上繳,對方都會即時表明態度!
現在署方要待收到你的資料後,才去衡量要求你上繳那個數目!故在現階段署方不會回應你需否上繳還債一問,因他們亦未有肯定的答案!
但除非破產管理署長放棄要求你上繳這筆工傷賠償,否則如果署方作出上繳的要求,你是無法拒絕的!如拒不合作會被刑事檢控!
請參考下列的新聞資料! 【明報專訊】破產男子獲41萬元工傷賠償後,多次拒絕破產管理署 要他清還22萬元債項的要求,結果遭破管署票控,男子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聲稱為兒子裝修睡房而耗盡賠償,被判囚4個月,緩刑兩年。被告陳偉業 承認破產人欺詐地移走財產罪名,傳票指他在2005年8月2日遭頒令破產後,約在07年8月1日不誠實地轉移22.12萬元資產。有多項涉及不誠實案底的被告求情稱,自去年7月已開始還款,惟至今只償還了6000元債務。他又表示,兒子本與母親同房,惟日漸長大,故被告利用賠償為兒子裝修新睡房,因而無力一筆過償還22多萬元,裁判官批評他此舉對債主不公,但仍按同類案件刑罰准予緩刑。【案件編號:ESS32136/08】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217/4/aqgo.html
2011-08-24 21:38:44 補充:
多謝東南西北 博士的補充資料!
祇是在下對上述引用的新聞資料中所提及的「工傷賠償」,未能確定是屬於博士文中的那一種?是真的如此區分兩類別的工傷賠償和需否上繳還債嗎?因從上述新聞資料中祇能確定,破產管理署會追討破產者在破產期間獲得的「工傷賠償」!
由於在下這方面的資料不多,懇請東南西北 博士提供更多的資料,或相關的法例讓在下參考一下!在此先行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