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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青年fb籲刑毁 重判4年 言論被指煽動騷亂 法律界憂損司法
【明報專訊】英國兩名青年利用社交網站facebook鼓吹上街鬧事,被控煽動別人上街騷亂,各遭法院判囚4年,成為英國上周騷亂判刑最重的滋事者。法官表明希望藉重判收阻嚇效果,但兩名青年的行為並未導致暴力,人權組織、法律界與政界人士擔心司法機構為求防範新騷亂而刻意加重刑罰,損害司法系統。 20歲的布萊克肖(Jordan Blackshaw)及22歲薩克利夫-基南(Perry Sutcliffe-Keenan)分別被控舉辦活動鼓勵及協助他人犯罪,周一各判囚4年。兩人均居於英格蘭西北部的柴郡(Cheshire),但互不相識。案情指出,布萊克肖在facebook(fb)建立名為「摧毁諾斯威奇鎮」的活動,邀請147人在本月8日晚上於諾斯威奇鎮巿中心一家麥當勞快餐店外集合鬧事。警方迅速關閉相關網頁,當日除了到場戒備的警員外,並無任何人現身。辯稱開玩笑 法官斥致真實恐慌薩克利夫-基南則於本月9日凌晨在fb開設「沃靈頓騷亂」專頁,邀請400名fb朋友進行破壞。他當時喝了酒,宿醉後在翌日早上移除專頁,並公開道歉,聲稱只是開玩笑。但法官愛德華茲(Elgan Edwards QC)裁決時斥責他的行徑「引致非常真實的恐慌」,導致沃靈頓出現警力緊張。至於布萊克肖,法官指他在全國「陷入集體瘋狂」時作出「邪惡行為」,行徑可恥。兩青年刑期甚於械劫強姦英國皇家檢察署發表聲明稱,兩名青年在暴力活動擴散時發布信息,儘管未有造成騷亂,但已明顯導致社區恐慌,罪行嚴重,應予重判,又指此類罪行最高刑罰為入獄10年。然而,兩人沒有造成任何破壞,但刑期相當於持械行劫的一般刑期,比不少強盜、性罪犯更重,引起輿論質疑量刑過重。法官﹕騷亂案量刑非一般英國各地近日針對騷亂的判決不乏爭議(見表)。首相卡梅倫矢言鐵腕對付騷亂,揚言犯事者必須被判入獄。曼徹斯特一名法官日前裁決一宗涉及3名鬧事者的案件時便表明,為了彰顯在騷亂中犯罪的嚴重後果,騷亂案不應參考一般罪案的量刑指引,而是要判處較長刑期,例如帶頭騷亂者可判監最少8年,聲稱在街上拾到被贓物者最高可判監4年。英國全國有超過2770人因上周騷亂被捕,截至周二,已有1277名疑犯提堂,當中64%還押候審,遠超2010年嚴重罪犯於地方法院還押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