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有構成威脅恐嚇嗎

2011-08-17 5:53 am
只是一間破店 能搞出個所以然?!
不要叫潮客... ㄊㄞˊ客還差不多!
去ˋˋˋ 信不信我讓你生意做不成 要你明天就收店

有人公開在fb留言這樣

請問有這樣可以用法律去追訴嗎
還是可以先備案
對方是當地的混混的姪子
更新1:

小布小姐謝謝 他是在他臉書發佈的我已經有拍照起來存證 並不是發佈在我的臉書上

更新2:

潮客就是我店的名字...

回答 (2)

2011-08-18 6:36 am
✔ 最佳答案
信不信我讓你生意做不成 要你明天就收店
這是構成恐嚇罪沒錯,但是你上面並無提出他有指名是針對你的店,如果是這樣,會不構成當然如果有指名,絕對可提告。
如需進一步諮詢或有新疑慮(提問),請自行上我部落格留言,因為個人不會回頭看已答覆問題。另法令如有變動,應以最新法令為準。
參考: 圓緣園部落格
2011-08-17 7:46 am
是在你的臉書直接發表嗎?如果是
光【信不信我讓你生意做不成 要你明天就收店】,已構成刑法第305條 恐嚇危險安全罪。

備案沒有任何法律效用,直接至當地警察局報案即可。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59: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816000015KK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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