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構成公開埸合行為不檢?

2011-08-16 2:53 am
今天中午熱到飛起,估唔到在上水大運動埸隔壁的兒童公園的一張長椅上,有一對年過中年的男女相擁在長椅上,三十多歲的女人打開雙腳騎在五十多歲的男人身上相擁熱吻上下chok,兩米外四五個小童走來走去.這對中年男女令人側目。不知是否可以報警告他們公開埸合行為不檢?

回答 (1)

2011-08-20 4:00 am
✔ 最佳答案
如果以你描述的情況, 就算你報警告他們公開埸合行為不檢, 都不會成立!

首先, 他們只是相擁熱吻, 在地鐵, 在街上都會看到不少, 不算犯罪吧!

其次, 那女人只是 "坐" 在男人身上不斷搖動, 只要他們當時不是衣衫不整,
甚至不是正在 "打野戰", 就算警察來到都只會 "勸告" 他們停止這些行為,
不能告他們公開埸合行為不檢!

當然, 根據你的描述, 兩人都已經是一把年紀, 有需要的就應該去開房!
而且還要在兒童公園進行這些行為, 簡直為老不尊, 不知所謂!

最後, 如果你下次再見到他們進行這些行為, 應該大聲向他們責罵,
最好令多些人向他們圍觀, 令他們懂得羞愧, 不敢再犯!

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10: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815000051KK0106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