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那是絕不可能的, 根據現行條例, 任何案件都必須公開審理. 在未開審前, 法庭已經把原告/和被告名字和審理案情,法庭庭號等等公開貼出公佈欄; 絕無可能隱密不公開.
但你可在預審時, 向法官申請不公開姓名和個人資料, 但要有理據, 一般來說, 如是被告, 被批准接納机會很低, 因法官不能無故取締採訪新聞自由. 你必須要有非常充足理由要不公開; 如祗以怕別人知而要求不公開, 可以肯定100%被拒. 因有可能引起很多司法覆核和法官失職投訴.
但與案無關之資料是不會公開的. (如學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