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闖」ETC違規問題

2011-08-15 7:34 pm
日前開自己的車載朋友,經過泰山收費站。朋友拿出他的etc,要我直接開etc車道。但開過去以後並未感應。

我上網補繳了通行費,但被告知仍會被開一筆因誤闖etc車道的罰單。

可是我不是誤闖啊!我並不是車上沒有etc硬開過去或不小心開過去。我車上有etc,只是機子不是我的車號,就算這樣不行,也不能說是誤闖吧?

有誰認識高速公路警察局的人嗎?可以告訴我這樣到底會不會收到罰單?會被罰多少呢?
更新1:

謝謝各位幫忙回答。我也不知該如何選最佳解答,就投票吧! 再次感謝!

回答 (4)

2011-08-15 7:55 pm
✔ 最佳答案
這樣會被罰600元!
ETC的車上機OBU是要隨車的(也就是一機一車),當在申請ETC車上機的時候就要填寫車籍資料,遠董會將資料與機器序號做紀錄,並不能A車的OBU拿到B車上來使用,這一點我在辦理的時候有與門市人員確認過,即使您家裡有兩台汽車,在申請時就是要申裝兩台車上機,否則就是只有申裝登記的那一台可以使用,如果將A車的車上機裝在B車上(不管B車是否有申裝都一樣,據門市人員說是為了防盜)即使通過ETC車道有扣款成功,還是一樣會收到600元的罰單,唯一能交換使用的是那張儲值卡片.

2011-08-15 12:01:25 補充:
因為大大已經繳了通行費,所以只會被罰600元,如果逾期未繳通行費才會被罰3000-6000元的罰款.
PS:簡單說就是誤闖罰600元,惡意的話就要罰3000元.
參考: 自己申辦的詢問
2011-08-15 11:58 pm
這也是目前大家在"幹ETC系統"的一個點 , 煩請大家支援反遠x的相關活動 (不反etc喔) , 相關網頁如下述 , 並結錄部份述求如下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254975&p=1

2011-08-15 15:58:40 補充:
目前的規定是一車一機......您借用別人的當然會被罰款..

這也是目前大家很"幹"的其中一個點 , 煩請大家支援相關活動 , 相關網頁如下述 , 並節錄部份述求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254975&p=1 ETC為何不公不義???由2sc同學嘔心瀝血撰稿(個人還是覺得他是星海迷)1.ETC原本計畫為政府公營,由當時公營的中華電信規劃評估多時,並完成初步測試,建置預算僅十幾億,卻因OBU獨占、預付、限定信用卡及電子商務等龐大利益糾葛,而驟然喊停改採BOT方式民營。以國家的交通預算來說十幾億是很少的錢,卻把國道電子收費二十年的經營權交給商人。2.ETC一般有兩種系統:紅外線須專用車道、限速、易受天候影響,車上機昂貴;微波系統就是新近熱門的RFID,不分車道不限速,為多數國家~特別是新設置的系統~所採用。遠通採用紅外線系統經"審議"取得經營權。事後卻爆發收賄案,涉案官員判刑十一年確定,遠通最優申請人資格被高等行政法院撤銷。證明遠通取得ETC經營權完全是官商勾結舞弊的結果。3.即使遠通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取消,即使初期申辦ETC的用戶還很少(且大多數是遠通相關企業員工親友免費取得),高公局卻沒有以免費更換系統為條件重新辦理系統廠商的申請,反而限制必須維持既有的紅外線系統,等於替遠通綁標,當然沒有廠商願意承接,讓遠通由黑漂白,繼續把持ETC的經營契約。4.遠通的ETC系統不採銀行或信用卡扣繳方式,反而要求用戶儲值扣抵,強迫用路人先付費,餘額不足或誤闖專用車道還要受罰(微波系統可避免這問題);OBU獨家申辦,民眾抱怨價錢昂貴,遠通董事長徐旭東卻說:「嫌貴就不要裝!」。這會是他一生最有名、卻遺臭萬年的一句話。5.電子收費美名曰:減少人工收費開支。但使用ETC卻完全沒有任何折扣。回數票買一百張還有95折,ETC預先儲值沒有折扣,OBU還要自己花錢買。直到去年因長期使用率不足確定違約了,遠通才打95折,希望增加使用率,然而這折扣的2元也是國庫少收。6.由於金融海嘯及八八風災的影響,高速公路通行量降低,遠通卻以此為由向高公局求償七千萬元!然而無論車流量多少,遠通一直沒有達到契約規定的使用率要求。7.ETC長期使用率未達合約要求,去年已確定違約,高公局給予一年改善期,遠通為了衝高使用率,居然就可以免OBU試用ETC了,那麼之前花錢申辦的人是冤大頭嗎?高公局原本說免OBU試用ETC不列入使用率計算,之後卻又說通過審驗就可以算,都是高公局說了算,卻明顯有放水之嫌。8.ETC使用率不足,高公局卻一再為ETC增開專用車道,而縮減一般車道造成壅塞回堵,且因此被監察院提出糾正。此事又是高公局為遠通ETC護航之實證。9.依契約規定,ETC到今年三月底平均使用率要達到50%,然而即使提出免OBU試用ETC的方案,每個月也只增加一萬多次通行,結果到六月底還是達不到規定的使用率,要回溯至四月十五日起,罰款每日五十萬元。然而現在遠通已經違約了,高公局卻以遠通已提出改善計畫為由,不對遠通開罰。去年的改善方案已證明無效,為何可以因為另提改善方案而免罰?國庫減收由誰負責?10.遠通當初以紅外線系統用不公義的手段取得經營權,現在卻提出免費eTag的微波系統做為違約改善方案,高公局亦藉此為由另設檢核點,卻做球讓遠通更改系統,以順理成章取得計程收費的獨家經營權。若遠通因免費eTag順利衝過65%的門檻,以後所有用路人都不再有選擇權利,只要上高速公路就一定要使用遠通的系統,遠通高枕無憂獨占國道收費市場!國道收費系統是重要的基礎建設,一但建置完成就會延續使用下去,甚至長達幾十年(其中當然會不斷改善更新,撈更多公帑),明年底前就要完成計程收費的準備,民國一百零二年正式上路,在此之前是惟一一次更換系統的機會,等後年改成計程收費之後,有許多用路人一生都不再能逃離這個系統的宰制。民眾對這家不公義的廠商唯一的選擇機會,就是抵制不用,讓遠通無法通過契約規定的使用率,才有機會打破遠通獨佔市場的情況。
2011-08-15 9:43 pm
很抱歉
機器只能限原車
你的這個情形是會被開600罰單的
請你的朋友幫忙負擔吧
2011-08-15 7:52 pm
ETC的車上機是有限定使用的,也就是當初登錄哪一台車,就只能納台車使用,所以即使用別人的ETC車上機,也是會被視為誤闖,記得ETC的裝機說明有提到,所以大大你的情況,收到罰單大概是難免的了,至於罰多少,應該是3000~6000之間吧


收錄日期: 2021-05-04 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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