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叫香港「公民」? 基本法第三章, 第二十四條說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簡稱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
1.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2.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3.第( 1) ,( 2) 兩項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4.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
5.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第( 四) 項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滿二十一周歲的子女;
6.第( 1) 至( 5) 項所列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的人;
甚麼叫政治智慧?
政治智慧是用自己的智慧去取得一些政治本錢,再用這本錢改變其本身政治體制或體系.
公民對該社會應盡甚麼責任?
公民責任最基本是守法,其次是用自己的能力去改變社會.
這是人的說話嗎?「可以鎖咗個閘,唔批外傭擁有居港權。」「僱主可選擇解僱他, 聘請另一外傭。」
是…因為只有人類才會聽得明人類的覆雜語言.
到時港府唔批, 那班「公民」又以香港法律是公平的, 再走法律罅告香港政府嗎?
這要睇香港法律情序,基本上到了終審庭後不可以再反案.
到成功呃到個居港權時, 你只是一句"你大可以炒咗佢。"回應, 這是受過高等教育思想, 黨領導層手法? 外傭專屬技能不能求職, 你班「公民」負全責養佢哋同家人??
正如你所說: 他們受過高等教育, 思想會比較全面.不可否定不會有這事件發生.亦以之前所說(政治智慧是用自己的智慧去取得一些政治本錢).所以這回應是想取得他的政治本錢,說話內容不夠全面.
完全不能想像, 這是出自受過高等教育之專業人仕所為, 好似貪玩失火, 引致過百消防員為你而奔命, 到有人受傷, 你只一句 "抱歉, 意外的事, 無人可以估計, 不是我的責任, 怪我也沒有用。" 這樣了事嗎?
所以這也是政治智慧之一.
** 問題: 假若香港不幸需要硬食呢班新移民, 如何可以避免再多綜援個案激增? 以免重蹈加拿大覆轍??
就外傭事件沒有硬食不硬食,因為他們不多不少對香港也有作出一定的貢獻.要是說硬食的話個班蝗蟲BB才是香港真正要硬食的那一班人,他們沒有對香港作出丁一點貢獻,但又拿了香港很多的褔利.
2011-08-15 20:56:03 補充:
如果這是有政治智慧...是賣港求榮?開倉贈盟?
基本上可以說是...但是實際上是點出香港對外傭法有不足之處...也說一說...之後大有可能是最低工資法例
不惜要所有公民共同承擔...更良好空間去拉票吧??
這是一個很好的話題,但和你的題目開始走遠.簡單說...大可以找廉處有沒利益衝突.
2011-08-15 20:56:17 補充:
大丈夫有所為有…失當的嗎??
以下三個網地址應該可以回答你這問題…
http://www.flickr.com/photos/cha_siu_ki/2084281600/
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8/09/24/003696153.shtml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18/32/63/8_1.html
2011-08-15 20:56:30 補充:
還口口聲聲只有「公民」才執掌…還是菲國公民?
問題也回了很多,而留下這幾個,在你說之前請先看看這網址再回答簡單的是非題應該可以找到這答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F%AF%E5%B7%A5
當年他們有否對當地社會有貢獻?
當年他們有否聽過差不多的說話?
在沒有類似的法例下他們可否成為當地公民?
現在他們的後代有否對當地社會作出貢獻?
2011-08-16 10:15:12 補充:
如何可以避免再多綜援個案激增?
需然…你沒有正面回答那幾條是非題,但亦可以在你的說話中找到一點…
2011-08-16 10:15:17 補充:
可能只是一個新移民, 也又如何? 人生於世, 必有其用, 但係人話做老闆就可以成功? 接線生話嗰啲經理成日都係講電話之嘛, 佢都可以做經理, 咁又可以? 唔係歧視, 佢哋嘅貢獻只係家庭傭工, 亦有啲存在因為係供不應求, 理應唔 qualified 嘅都濫於充數, 工作馬虎, 政府做好晒人口政策.如果這是有政治智慧的行為, 經過深思熟慮而作出之決定, 那豈不是賣港求榮? 咪按入境條例申請囉.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 公園花圃只架起標語"不可踐踏花草", 知恥有學識之人也不會讓狗隻於花圃便溺啦! 會有哪個白痴公民認為管理員不架起"不可隨處便溺"標語是行政失當的嗎?
2011-08-16 10:17:55 補充:
可能系統出問題在這裡回好了...
阿梁生係咪同日本東電最高層一樣咁後知後覺? 同不懂反省?
先說…我不知你說的梁生是那一位梁生.日本東電最高層有什麼後知後覺,同不懂反省.但可以輕輕一說,制定基本法委員會是否後知後覺?之後政府是非懂反省基本法委員會的錯誤?
完全不能想像, 這是出自受過高等教育之專業人仕所為, 好似貪玩失火, 引致過百消防員為你而奔命, 到有人受傷, 你只一句 "抱歉, 意外的事, 無人可以估計, 不是我的責任, 怪我也沒有用。" 這樣了事嗎?
2011-08-16 12:41:48 補充:
廣泛說…現在一個群體社會生活,每一點滴也和政治有關.簡單點說飲一口水好,什之吸一口氣,亦和政治有關.比較實質點說,稅收以和政治有關.那一些要收稅那些不要,那一些要收重那些輕.這些東西要先經過一定的政治程序亦每一個人亦被其影響生活.要說政治工具,我們每一日做的也是.而在你的問題也因為政治因素而變成政治工具.在得益者和失益者之間去進行.
法律漏洞是必然會出現的事,用法律去挑戰法律漏洞是其中一個選擇.為什麼現在知道有法律漏洞不直接去修改呢?原來是要經過一個是非程序,而法庭是一個訂論是與非的理想地方.
2011-08-16 12:42:05 補充:
而案件在進行中,環未有定論.是部分人應為他們是奪取了他人利益而不想交給法庭定奪,還是還未懂去反省,又或歧視著某些人不應用法律…
2011-08-17 00:07:47 補充:
在香港選舉法當中,沒登記做選民的香港人是沒可能投票.我真唔明白係點解唔知依一點,而話會增加十萬票?就算佢地一起做選民亦唔知點解會話某人會多左鐵票?就算有鐵票,香港有約500萬人可做選民,正式登記355萬選民,立法會選舉投票率大約四成(約142萬人投票).如果覺得某人不對在這些可有做選民的人和正式登記而沒有投票的人就會變成某人的反鐵票.這你也不知?
已然你說是本地冷感票,就用你的行動說明給某人知你有幾不喜歡他做你的議員.要罵的反而是你自己,你不喜歡他又不用行動去表達.使你不喜歡的人去做你的議員.如果你說其他人也不喜歡,自己出來做後選人呀!只要你有去,你就可以呢?這就是香港人可做的事.
2011-08-17 00:08:03 補充:
如果話法庭唔係一個訂論是與非的理想地方,那麼…法庭用來做什麼?又或你想用大陸的人理大於法理去審案嗎?
你說的錯判是有的,所以有分各級法庭.在認為是錯判時可以上一級.再認為錯判時再上一級,直到終審庭.
而你說某某侄女案應該是包致金侄女案
如果直接說的話十多個補充也不夠為何會得到這樣的判案.簡說幾點…
原審法官避席是因為辯方要求,如果不做的話是法律程序出錯,Amina會被釋放,你想嗎?
律政司不能接受法官的判決,但控罪是由警方,律政處,律政司去提控.但他們有沒說自己為何用較輕的控罪.
律師不是沒有良知,律師用的是理句.而辯方律師就算知到被告有幾不對的行為也要用他最大的能力去為被告辯護.
2011-08-17 00:08:34 補充:
電腦程式你應該比較好嗎?我試下用程式語言去說明法律可能會易理解一點…
法律語言和程式語言差不多,有很多特定的要求比如是”LOOKUP”,是規定不可改其他文字去作同一用途(當然可能有著其他用語氖差不多的用途).可以改的是怎樣去表達程式語言的內容的方式,如是” =LOOKUP(A2,{"EURO","HKD","USD"},{9,1,7.8})”.法律語言也差不多是由控方和辯方去表達內容.而陪審員或法官點像檢查內容的程式,沒論對或錯只要有人提交亦會檢查.而出結果的將會是法官
2011-08-17 00:08:48 補充:
這就是法律的遊戲規則.如果你想突破這遊戲規則,可以…但先要超越他們,變成程式語言設計者.
2011-08-18 19:32:37 補充:
多謝…在檢討過後有沒最佳解答對我唔重要,重要ge係知識+遊戲規則內可以有無限議見,亦可以作無限評論去玩落去.如有不滿, 上訴至知識+ 吧, 或可向雅虎要求釋法, 這便是遊戲規則.
但當然會玩都別一位ching.所以先同那位ching講聲唔好意思.
我係公民又好,係泛民又好,至少我係香港市民,唔可以獨善其身.而你在發問者評價的內容中,已經流露出一點點你唔係用港幣或美元ge人.所以在香港ge政治舞臺上是否有各懷鬼胎對你來說係沒乜關係,但又唔知點解又要咁樣玩落去?
2011-08-18 19:32:43 補充:
我說ge358萬公民投票是由你ge”激增數十萬鐵票”引導出黎.其實你係未想話比自己聽”請不要當只有你們的眼睛才是雪亮的”呢?
而你說的”誤判”兩個字可以有著藐視法庭,請你用字小心.
2011-08-19 21:00:45 補充:
講得好呀!我當然charge唔到你,因為我唔係差人或律政處ge人.我只係叫係小心d姐,真係好心著雷劈.你話我起都含沙射影依個連我自己都唔知,可係你杯弓蛇影姐.而中文我真係唔係太好,所以起依到學下可唔可以有進步,一來可以消磨時間又可以如樂自己,又可以如樂大家笑我中文幾差.一舉幾得你話幾好呢!
p.s.我知你識用”口語”,但香港人一般只會講”廣東話”黎表示,或者用”白話”兩個字你會易明一d…口語…
2011-08-23 13:53:30 補充:
so this is human rights controvertible. otherwise, no play no g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