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地VS農地

2011-08-13 6:31 am
請問大大在什麼條件下農地可變建地.合法ㄉ

回答 (2)

2011-08-13 7:11 am
✔ 最佳答案
1.各縣市農地經縣(市)政府及內政部擬定、變更、發布及實施的都市計畫~區域範圍內之農地,以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

2.非都市計畫之農地~農地變更為建地的基本條件:
一.被道路、水溝、建地、學校等所包圍的農地,可變更的面積約363坪以下。如因整塊土地完整性的規劃所需,將可放寬到400坪以下。
二.農地的地形凹入週圍建地內,凹入缺口未超過20公尺,則可變更的面積約363坪以下。如因整塊土地完整性的規劃所需,將可放寬到400坪以下。
三.雖然不符合以上條件,但是農地上有老舊建物者,仍有可變更為建地的適用,只是可變更的面積以該老舊建物所佔的面積為準,若有相關證明文件,最多可增加百分之四十。
四.農地變更作為其它特殊用地的方案,須經專案核准。如變更為幼稚園、安養院、遊憩用地、寺廟用地、丁種工業用地、納骨塔等。





2011-08-12 23:14:27 補充:
以上提供版大參考
更詳細資料可以到各級政府地政局處或城鄉發展局處詢問
2011-08-13 7:14 am
農業區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29條僅能申請自用農舍。
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89年12月29日以台內營字第8985468號令發佈施行(台灣省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 )
農業區使用項目1、農業產銷必要設施2、公用事業設施(加油站、加氣站、廢棄(污)水處理設施、有、無線電視及廣播設施等3、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場4、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客貨運站及附屬設施5、幼稚園、社會福利事業設施6、休閒農場相關設施~~以上之申請是合法。煩請參考


收錄日期: 2021-05-03 13:22: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812000016KK1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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