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命契業權持有人單方面賣樓問題(特殊情況)

2011-08-10 7:13 am
有姐妹關係之兩人以長命契形式持有一物業,照一般法律依據,其中一方想賣樓,必須得另一方簽名才可賣。
但如果其中一方因有病而長期昏迷不清醒或患了腦退化症(即舊稱老人痴呆)或患了精神病神智不清的話,另一方依然不能變賣物業嗎?

回答 (3)

✔ 最佳答案
david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david 網友請稍安毋燥,其他網友盡量提供意見其實亦祇是希望能幫到你,這些意見你合用則用,不合就作罷!無需太過認真!

但如果其中一方因有病而長期昏迷不清醒或患了腦退化症(即舊稱老人痴呆)或患了精神病神智不清的話,另一方依然不能變賣物業嗎?

答:如果確出現問題中的情況,當然有解決的辦法!

首先是要那位病人的主診醫生簽字發出醫學證明,確認病情沉重,該病人已無意識或自理能力,而痊癒的機會亦微乎其微或不會在短期內出現!

再委託律師入稟法庭,要求法庭頒令該病人經已無法清醒處理個人財務問題!故要求法院授權另一業權人有權全權處理售樓一事!

當法官考慮過醫學報告和醫生的專業意見後,如認為無問題會頒下命令讓你委託律師辦理售樓的事!那律師手持法庭命令便能夠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轉名過戶手續!

但亦要注意的是,該病人縱使神智不清或無自理能力,但始終是物業聯名業權人之一,這聯名物業仍是他名下的資產!故法官祇是頒令你代表他處理資產,不代表他失去這些資產!

即是你在售出物業後,依法庭命令要將售樓的半數款項交還給他名下,這些條件限制在法官作出判令時會一併頒布!以免有人乘著別人神智不清時侵吞他人財產!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1-08-11 2:48 am
雖然我都唔係太清楚,同樣都係建議你問律師,但其實而家有d律師打去問法律意見真係唔駛錢架。另,如果你果個物業係居屋既話,甚實可以打去房署試下問。仲有另一個方法,就係問區議員。搭車時成日見到d區議員話有免費法律顧問,我諗你可以試下搵佢地。
2011-08-10 6:50 pm
以你講的情況, 最好問問法律顧問或律師. 他們會清楚的告訴你應怎樣做.

希望以上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58: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809000051KK0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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