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期滿,寄出第4份報表後

2011-08-09 7:47 am
上月破產期滿後寄出週年報表
因今年都是有盈餘,所以如實報上
今次收到信件是要我將盈餘用支票寄去或是預約破產主任繳交
我記得以往都是直接去交錢而不用預約
會否有特別原因?

回答 (1)

2011-08-10 5:56 a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記得以往都是直接去交錢而不用預約,會否有特別原因?

答:匿名 網友你可能想多了!

署方不是容許你以支票的方式去上繳嗎?並未硬性規定你要預約破產管理主任面交呀?既然連簡單地以支票交款也可以接受,那麼理論上該無特別的理由和原因吧!

其實就算署方堅持要你預約破產管理主任面交,也無太大的問題吧?除了要你浪費時間之外,反正你並無隱瞞如實申報,那何懼之有呢?

或許可以這樣理解!署方希望直接收到你所有的上繳款項,不希望因部門間資料傳遞慢和出錯而延誤你個案的終結,令你的破產個案未能依期解除,和要署方另花時間功夫跟進處理!

故在此次理論上是最後一次的遞交資料和款項上繳時,希望能由破產管理主任直接跟進以盡快完成個案!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58: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808000051KK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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